索引号 pingyinyj/2025-0000010 发布机构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1-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岗位信息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岗位信息

执法主体名称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执法主体类别

机关事业单位

单位地址

平邑县平安路与丰山路交汇处

执法职责和权限

负责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食用菌种、蚕种、兽药、种畜禽、饲料(饲料添加剂)、农用机械、初级农产品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种植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

执法依据

《种子法》、《畜牧法》、《渔业法》、《农业机械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法定代表人

闫学用

咨询或投诉电话

0539-4211184

队伍编制情况(人数)

行政编

22

事业编

272

执法岗位信息

执法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平邑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一)负责履行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农业综合执法及监督管理职能。(二)严格落实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农资尤其是农药市场经营秩序。(三)负责对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农用膜、食用菌种、蚕种、兽药、种畜禽、饲料(饲料添加剂)、农用机械、初级农产品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以及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转基因生物安全执法。(四)负责受理农业法律法规管理范围内的、业务管理部门提交或通过各种渠道举报、投诉发现的案件的执法处罚(五)负责对全县农田秸秆禁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不出现重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负责全县秸秆禁烧现场执法;负责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各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和奖惩等工作。(六)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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