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whgdxwcbj/2021-0000004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执法流程图 | 发布日期 | 2021-01-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业务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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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二、实施机关 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服务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应当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 四、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五、设定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的条件,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四条:“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第七条:“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审批。” 六、受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企业法人应当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 2、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备和营业场所; 4、有明确的服务区,有可行的服务方案及必要的服务资源; 5、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未因违反国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规定而被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在审核上述条件时,还应当统筹考虑当地广播电视覆盖的规划及建设安排。 七、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 综合窗口 100号 办事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银花路1号(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00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八、申请材料 (一)市级广电行政部门的请示; (二)申请单位的书面申请; (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申请表》; (四)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图; (五)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和证明材料 (六)法人代表、主要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简历 (七)营业场所证明 九、咨询电话 0539-4211611 十、法律救济 (一)行政复议 部门:平邑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银花路1号(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1室 电话:0539-4212580 (二)行政诉讼 部门: 平邑县人民法院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西环一路1号平邑县人民法院 电话: 0539-42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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