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whgdxwcbj/2020-0000121 发布机构 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执法流程图 发布日期 2020-12-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业务手册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业务手册

一、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二、实施机关

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五、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三)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旅行社条例》第六条“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还应当遵守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六、受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有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 综合窗口 100号

办事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银花路1号(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00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八、申请材料

1.法人身份证;

2.企业章程;

3.经营场所的证明;

4.办公设备证明材料;

5.导游信息;

6.法人履历。

九、咨询电话

0539-2096101

十、法律救济

(一)行政复议

部门:平邑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银花路1号(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21室

电话:0539-4212580

(二)行政诉讼

部门:平邑县人民法院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西环一路1号平邑县人民法院

电话: 0539-4292010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