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yxgzbm27-spypaq-2017-1128001 | 发布机构 | |
| 公开目录 | 药品监管 | 发布日期 | 2017-11-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审查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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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验收审查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平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验收标准对新开办药店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经现场核查,以下企业符合规定要求,拟予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2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15753926097 联系人: 蒋震、邢培川
电子信箱:pyfdayp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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