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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wsjhsyj/2022-0000021 发布机构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2-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平邑县2022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解读
相关文件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2022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平邑县2022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5〕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号),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平邑县2022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出台的重大意义

银龄安康工程是以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为内容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工程。目前我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已达22万,约占全县总人口的20%。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日常生活中遭遇意外伤害的概率明显高于其他群体,影响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给国家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事业和老年人家庭带来了一定压力和经济负担。实施银龄安康工程,能够很好地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养老保障事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提高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

二、《通知》出台背景和过程

为加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200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实施了银龄安康工程,平邑县自2009年开始,连续12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银龄安康工程。银龄安康保险投保周期为1年,投保金额和保障金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保障需求相应变动,2009年-2014年每份保费20元,其中个人缴纳15元,财政补贴5元,总保障金额为12000元;2015年-2018年每份保费25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县财政补助5元,总保障金额为27100元;2019年-2020年每份保费30元,其中个人缴纳24元,县财政补助6元,总保障金额为30000元;2021年-2022年每份保费50元,其中个人缴纳44元,县财政补助6元,总保障金额为49400元;2022年度,在个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个人缴纳50元,县财政补助6元,总保障金额为51900元。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和时间、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山东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5〕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号)文件要求,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扩大覆盖范围,实现银龄安康保险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全覆盖。

第二部分:工作内容。这一部分对银龄安康保险的参保人员范围、保费及财政补贴标准、保险期限和保障内容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第三部分:工作任务和时间。这一部分对2022年度全县银龄安康工程的任务目标及完成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镇(街)实现60岁以上老年人口银龄安康保险全覆盖并于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收缴、录入工作。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这一部分提出了确保银龄安康工程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广泛宣传发动;三是加强分工协作;四是提高服务质量;五是实行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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