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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jtysj/2021-0000074 发布机构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0-2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平邑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相关文件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平邑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农村公路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加快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通行能力,省、市均出台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交通运输局将落实改革重点任务作为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研究,起草了《平邑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初稿。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2019〕45号)

(二)《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26号)

(三)《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0〕16号)

(四)《临沂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0〕1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主要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坚实交通保障,确保按期完成上级确定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健全管理养护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乡镇为主、村级配合、突出重点、以奖代补"的原则,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逐步建立责权明确、管养分离的养护管理体制,保证农村公路运行状态良好。

2.强化资金保障。一是要求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级补助资金与切块到市县部分之和占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的比例不低于15%。二是要求落实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市、县三级投入总额不得低于“1053”标准(即: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并明确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投入的比例。明确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投入比例为省级20%、市级不低于20%、县级60%。三是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补助养护工程建设。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年按照不低于农村公路总里程7%的规模编制养护工程计划,并筹集相应养护工程资金。中央车购税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危桥改造等。

3.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全面推行以县、乡镇政府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公路路长制,县、乡镇政府负责统筹各乡镇农村公路工作。设立县、乡、村道路长,分别由县、乡、村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到2021年底,初步构建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

4.建立管护长效机制。针对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综合考虑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从推进市场化改革、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强化法治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评估、开展改革试点、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提出要求,为改革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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