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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ycgs/2021-0000003 发布机构 平邑县烟草专卖局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0-0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的内容解读
相关文件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的内容解读

一、起草情况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8月2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临政办字【2020】101号)印发《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在此背景下,平邑县烟草专卖局结合平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调研分析本地卷烟零售市场状况,综合考量辖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消费能力等因素,在不违背上位法的前提下,依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本行政区划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旨在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保护行政相对人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平等权利,保障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依据

制定该文件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制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信部制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主体权限依据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

参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101号)。

(三)起草过程

2021年7月,临沂市烟草专卖局印发了关于《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根据《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指导意见》,平邑县局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制定工作小组,召开关于如何制定合理布局规定的研讨会共计两次,由专卖、营销两大业务口调查市场后做了汇报,与稽查员、客户经理进行了座谈,以现场访商户、问群众、查市场、电话调查等各种形式进行调研,综合多方意见形成了《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的初步草案。通过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征求意见信息、向有关大型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公开举行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公开公平征求意见,并经临沂市烟草专卖局法规部门、法律顾问审查后,根据征求意见和审查意见对合理布局规定进行了修改。在起草过程中,平邑县烟草专卖局多次与县政府办公室、司法局沟通,并向县政府领导积极汇报,取得了县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

(四)听证情况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8月19日上午9点30分在平邑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召开《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听证代表共15名,其中卷烟零售户代表5人,消费者代表5人,邀请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县司法局1人,县公安局1人、县市场监管局1人,具有较强针对性、代表性。听证过程中,陈述人就草案中的制定依据、必要性、起草过程、草案内容进行了讲解并针对代表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五)合法性审查情况

为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平邑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平邑县烟草专卖局依法报送审查。临沂市烟草专卖局及县司法局先后对该文件制定主体、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内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依法出具审查意见,一致认定,该文件制定主体合法、制定程序规范、内容条款适当,并建议适时予以发布施行。

二、主要内容

《平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全文共计十九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核发机关、设置原则、设置数量、办证条件、适用标准、不予发证的情形、特殊规定和施行日期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条至第五条明确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及办证条件;

第六条至第十条明确了经营烟草制品的相关要求,其中:第六条明确了合理布局的具体标准;第七条明确了放宽条件;第八条明确了不予设置零售点的具体情形;第九条为零售点设置的特殊规定;第十条为许可证申请的数量限制;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明确了相关用语的具体含义;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为条款解释及施行期限。

与2020年印发的《临沂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管理规定》相比,设置原则和数量标准有了进一步的归纳细化,增加了少年宫、幼儿园院内及出入口周围100米不予办证,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不同的零售点布局条件及标准由原来划分的五类区域改为三类区域。新增禁止设立零售点情况5种,新增解释说明6条,更加符合平邑县的实际情况。该文件内容具体、明确、操作性强,既注重保护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注重社会公益特别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满足了服务经济、满足消费、合理配置的卷烟市场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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