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bianban/2020-0000004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委编办 |
公开目录 | 职责边界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0-06-22 |
文号 | 平编办发〔2020〕8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公布《平邑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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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鲁发〔2020〕8号)、省委编办《关于推进市县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20〕29号)要求,为推动部门间形成高效配合的职能运行机制,实现机构职能流程的再优化、再塑造,打造优质高效办事的体制机制环境,县委编办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形成了《平邑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以下统称为《清单》),共119项,现予以公布。 《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县直有关部门作为清单调整主体,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三定”规定调整情况,及时对《清单》进行调整,并于5个工作日内报县委编办备案。 附件:1、平邑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目录 2、平邑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中共平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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