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bianban/2024-0000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委编办 |
| 公开目录 | 职责边界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3-06-01 |
| 文号 | 平编办发〔2022〕4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调整公布《平邑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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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编办发〔202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厘清部门工作职责,提升部门履职效能,持续推动政府职能优化流程再造,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部门“三定”规定调整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对2020年6月公布的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进行调整规范。经过严格审核论证,确认保留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事项118项。现将调整后的《平邑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1.平邑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目录 2.平邑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中共平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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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平邑县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2022年调整)12.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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