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zj01-gknbbm-2017-08310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平邑街道 |
公开目录 | 镇街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日期 | 2015-02-2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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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函【2014】322号)精神,特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平邑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平邑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 平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宣传委员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文广宣办,由姜晓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邑街道制定了《平邑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街道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和解读、回应社会的反馈机制,在街道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各项信息。严格遵循《条例》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是健全配套措施,提高公开水平 为提高工作效率,街道专门为信息公开办公室配备了电脑,安排专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认真进行解读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街道信息公开水平,拓宽政务公开渠道,街道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设立了投诉信箱、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有效发挥宣传栏、广播等传统宣传办法,让更广范围更多层次的群众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工作质量 街道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依归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科学发展观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度,平邑街道主动公开信息81条,其中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8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平邑街道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对《条例》等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不够深入; 2、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公开内容更多是在新闻快讯上; 3、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待提高; 4、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和《办法》等各级文件精神,认真托底街道政务公开事项,积极主动进行信息公开。 2、进一步通过宣传栏、广播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让更多的群众关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加强互动交流,形成共同关注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严守保密条例,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对于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保密审核后妥善回应。 平邑街道办事处 2015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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