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yxblz/2023-0000008 发布机构 平邑县柏林镇
公开目录 镇街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3-01-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柏林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柏林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柏林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柏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可与柏林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邑县柏林镇驻地,邮编:273304,电话:0539—4401001,电子邮箱:pybl52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柏林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柏林镇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余条。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报1条,财政决预算信息2条,承担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柏林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没有无理由“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与2021年相比,数量增加1件。我镇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由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重新梳理,明确各栏目责任单位,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二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各科室对现有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研究,查找制度缺陷和管理问题,提出完善规章制度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三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和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一事一审,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镇政府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领导成员及职责、部门负责人等信息和联系电话;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2次;开展“政务访谈”活动1次。

(五)监督保障

柏林镇成立以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乡镇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遵循原则、内容形式等作出具体规定。建立工作责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信息制作与信息发布、内网上报与外网公开”两个同步,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在便民性、服务性上有所欠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力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真实、全面、及时,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三是扩大宣传,拓宽公开道,让社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

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本年度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培训范围覆盖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业务科长和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二是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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