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btz/2023-0000034 发布机构 平邑县保太镇
公开目录 镇街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1-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保太镇人民政府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
平邑县保太镇人民政府2024年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方便查阅,保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了《平邑县保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保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进行查阅。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公开分类

保太镇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不公开3类。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登录镇政府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内容

1、法治政府建设;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报;

3、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规划;

4、行政权力运行;

5、部门预决算、镇街财政预决算;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

7、机构职能、部门文件、工作信息;

8、城乡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振兴、救灾、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涉农补贴、医疗卫生。

三、公开方式和时限

●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政府网站镇政府信息(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微信公众号(平邑县保太镇党委政府(微信号:gh_f923f66b3e26))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在信息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开。

●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说明

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展览页直接点击“依申请公开”,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提交后,请保存网站反馈的流水号,可适时输入流水号查询答复办理情况。

●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pingyi.gov.cn/zwgk/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24),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平邑县保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保太镇人民政府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处理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保太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太镇人民政府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保太镇人民政府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太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四、依申请公开说明

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展览页直接点击“依申请公开”,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提交后,请注意保存网站反馈的流水号,可适时输入流水号查询答复办理情况。

●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pingyi.gov.cn/zwgk/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24),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平邑县保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保太镇人民政府暂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处理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保太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太镇人民政府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保太镇人民政府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太镇人民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五、不予公开范围说明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和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平邑县保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邑县保太镇1001号保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273303

联系电话:0539-4471188

电子信箱:pyxbtz@163.com

受理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上班期间正常受理政府信息公开问题。)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6:30

七、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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