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wsz/2022-0000039 发布机构 平邑县温水镇
公开目录 镇街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9-0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温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信息公开指南
温水镇人民政府2023年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平邑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定《温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镇政府领导

主要包括:镇政府领导成员、个人简历及分工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镇政府各机关部门负责人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镇政府印发的公文和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4、政府工作报告

5、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等信息等。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统计信息;

7、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公共资源交易情况;

10、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情况

主要包括:脱贫攻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11、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4.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5.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6、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镇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镇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地址为http://www.pingyi.gov.cn。

2、镇政府根据需要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政府信息。

3、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以及新媒体微信订阅号(温水镇)向社会发布。

4、镇政府设置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及镇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和镇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能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和镇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各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各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温水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地址:平邑县温水镇政府驻地(蒙山大道与老327国道交汇向西500米路北)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5月-10月);8:30-12:00,14:00-17:00(11月-次年4月)

邮政编码:273307

联系电话:0539-4311002/0539-4311003

传真:0539-4311747

2、邮政寄件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地址:平邑县温水镇政府驻地(蒙山大道与老327国道交汇向西5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539-4311002/0539-4311003

3、镇政府门户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平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目下方“依申请公开”模块内“在线申请”页面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填写后提交申请。下载地址:http://pingyi.gov.cn/zwgk/ysqgk.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24。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本机关不接受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或获得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

镇政府党政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负责镇政府层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由镇政府党政办公室承担。

办公地址:平邑县温水镇政府驻地(蒙山大道与老327国道交汇向西500米路北)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5月-10月);8:30-12:00,14:00-17:00(11月-次年4月)

邮政编码:273307

联系电话:0539-4311002/0539-4311003

传真:0539-4311747

镇政府各部门均指定机构(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详见各部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温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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