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yllhj/2019-0000020 发布机构 平邑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
公开目录 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19-12-1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平邑县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平邑县园林绿化综合服务中心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频次

联合抽查

部门

抽查情况

1

改变绿化规划、改变绿地性质的监督

检查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104 号)第三十条绿化

工程施工或养护管理单位或个人

1.是否存在未经批准,破坏、占用公共绿地或违规先建等

2.是否按照审查后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3.是否改变了绿化用地使用性质

4.是否按要求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每年不少于 2次,检查面不少于 50

 

经抽查未发现存在未经批准,破坏、占用公共绿地或违规先建等情况

2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监督

检查

《城市绿化条例》(1992 6 月国务院令第 100 号,2017 3 月修订)第二十七条

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

1.工程建设是否违规占用城市绿地;

2.是否严格按照批准内容进行数目砍伐、修剪、迁移

3.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和标准恢复绿地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每年不少于 2次,检查面不少于 50

经抽查未发现违规占用城市绿地情况

3

城市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城市绿化条例》(1992 6 月国务院令第 100 号,2017 3 月修订)第二十四条

对城市古树名木有养护管理责任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是否存在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2.是否严格按照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范,进行科学化养护管理

3.是否采取或落实好补救措施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每年不少于 2次,检查面不少于 50

经抽查未发现损害古树名木行为等情况

4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

监督检查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

1.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确保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每年不少于 2次,检查面不少于 50

经抽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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