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医疗机构因逾期校验,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告。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附件: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4日
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单
机构名称
登记号
机构地址
法人姓名
负责人姓名
注销原因
平邑孟爱美诊所
PDY70763X37132617D2111
平邑县城公园路8号
孟爱美
逾期未校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