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pyxgzbm17/2026-00024 发布机构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执法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6-0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26年平邑县农业农村局5月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2026年平邑县农业农村局5月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5月行政处罚3件,行政许可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征收0件、行政给付0件、行政奖励0件、行政检查0件、行政确认0件、行政裁决0件。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序号

执法结果

行政执法决定

行政执法决定履行情况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依据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日期

1

1.没收55%乙˙莠博克百胜悬浮剂9瓶(250克/瓶);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行政处罚

已履行

平农(农药)罚〔2026〕1号

平邑县郑城富运综合经营部

平邑县郑城富运综合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2026年3月30日,执法人员到平邑县郑城富运综合经营部依法检查,在经营者的陪同下对其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南墙货架第二层上发现55%乙˙莠博克百胜(玉统江山)悬浮剂9瓶,净含量(250克/瓶),生产日期:2024年01月02日,质量保证期:二年,该农药已超过质量保证期。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6.5.11

2

1.没收2.8%溴氰菊酯乳油杀虫剂14盒,净含量40毫升(4毫升×10支);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行政处罚

已履行

平农(农药)罚〔2026〕2号

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

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2026年3月30日,执法人员到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依法检查,在经营者的陪同下对其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北墙货架第二层上发现2.8%溴氰菊酯乳油杀虫剂14盒,生产日期:2024/01/02,质量保证期:2年,该农药已超过质量保证期。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6.5.11

3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行政处罚

已履行

平农(种子)罚〔2026〕1号

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

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2026年3月30日,执法人员到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依法检查,在其经营场所中间货架上发现“鑫研218”玉米杂交种4袋,净含量:1.6kg/袋,标称生产企业:山东鑫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该杂交玉米种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未标注植物检疫编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三)涂改标签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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