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农业农村局5月行政处罚3件,行政许可0件,行政强制0件、行政征收0件、行政给付0件、行政奖励0件、行政检查0件、行政确认0件、行政裁决0件。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序号 | 执法结果 | 行政执法决定 | 行政执法决定履行情况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日期 |
1 | 1.没收55%乙˙莠博克百胜悬浮剂9瓶(250克/瓶);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行政处罚 | 已履行 | 平农(农药)罚〔2026〕1号 | 平邑县郑城富运综合经营部 | 平邑县郑城富运综合经营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 2026年3月30日,执法人员到平邑县郑城富运综合经营部依法检查,在经营者的陪同下对其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南墙货架第二层上发现55%乙˙莠博克百胜(玉统江山)悬浮剂9瓶,净含量(250克/瓶),生产日期:2024年01月02日,质量保证期:二年,该农药已超过质量保证期。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 |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 2026.5.11 |
2 | 1.没收2.8%溴氰菊酯乳油杀虫剂14盒,净含量40毫升(4毫升×10支);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行政处罚 | 已履行 | 平农(农药)罚〔2026〕2号 | 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 | 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经营劣质农药案 | 2026年3月30日,执法人员到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依法检查,在经营者的陪同下对其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北墙货架第二层上发现2.8%溴氰菊酯乳油杀虫剂14盒,生产日期:2024/01/02,质量保证期:2年,该农药已超过质量保证期。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 |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 2026.5.11 |
3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行政处罚 | 已履行 | 平农(种子)罚〔2026〕1号 | 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 | 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 2026年3月30日,执法人员到平邑县鹰途农资经营服务部依法检查,在其经营场所中间货架上发现“鑫研218”玉米杂交种4袋,净含量:1.6kg/袋,标称生产企业:山东鑫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该杂交玉米种外包装未标注生产日期、未标注植物检疫编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销售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销售的种子没有使用说明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 (三)涂改标签的; (四)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 2026.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