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序号 |
执法结果 |
行政执法决定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日期 |
1 |
罚款 |
缴纳砍伐损坏绿化冬青等花草树木赔偿费330.00元,并处以涉案赔偿费1倍罚款330.00元,总计:660.00元(大写:陆佰陆拾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LH0008号 |
卜*亮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4日,当事人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莲花山广场东南角擅自损坏树木花草,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6 |
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24号 |
孙*发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公园路路东未经审批擅自搭建充气装置彩虹门,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6 |
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25号 |
杨*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西段路北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童装,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6 |
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09号 |
李*富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5日,当事人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堆放物料,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6 |
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11号 |
姜*花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6日,当事人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公共道路堆放物料,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6 |
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400元(大写: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17号 |
胡*玲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4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路南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母婴用品,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6 |
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30号 |
刘*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6日,当事人在平邑县莲花山路西段路北(大润民生活广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日用品,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6 |
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32号 |
孙*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9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宗圣路南段路东锦泰城市广场门口,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售卖家电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有关规定。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9 |
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31号 |
樊*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5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河泉路南段路东天一大药房门前搭建彩虹门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30 |
10 |
罚款 |
缴纳损坏树木海棠补偿费200.00元,并处以涉案海棠赔偿费1倍罚款200.00元,共计:400.00元(大写: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LH0009号 |
孔*礼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滨河东路路西公园内,擅自损坏树木海棠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及《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补偿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30 |
1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75元(大写:伍佰柒拾伍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48号 |
刘*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7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平成路西段路南运输土方,车辆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造成泄漏遗撒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9 |
1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400元(大写: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33号 |
赵*昌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9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平成路与汉阙路交汇处往西路南运输砂石,车辆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造成泄漏遗撒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30 |
1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28号 |
林*胜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4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于平邑县铜石镇锅泉村西南水库范围内盗采石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30 |
1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47号 |
程*太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9日,当事人在平邑县莲花山路西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充气装置彩虹门,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9 |
1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37号 |
马*东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6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西段路南未经审批擅自搭建充气装置彩虹门,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9 |
1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800元(大写:捌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35号 |
高*科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宗圣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路北运输砂石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5 |
1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22号 |
于*洋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3日,当事人驾驶一辆黄皮三轮运输车装载建筑垃圾后将其倾倒在平宁街西段桂花丽景南侧沿街的人行道,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5 |
1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21号 |
王*宝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与汉阙路交汇处路西搜机城店门口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5 |
1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20号 |
张*孟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华百商超东侧南沿街都市丽人店门口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5 |
2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800元(大写:捌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12号 |
沈*芹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人民商场南门对过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充气彩虹门影响城镇容貌。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5 |
2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16号 |
刘*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与汉阙路交汇处路东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充气彩虹门影响城镇容貌,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5 |
2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13号 |
高*山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与汉阙路交汇处路南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充气彩虹门影响城镇容貌,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5 |
2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19号 |
耿*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9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板桥路新华书店对面全友家居门口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5 |
2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18号 |
吴*斌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7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板桥路与石都大道交汇处运输砂石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5 |
2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518.75元(大写:壹仟伍佰壹拾捌元柒角伍分)。 |
平综执罚字〔2024〕LH0011号 |
程*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兴水河南路与厚德路交汇处西北角擅自损坏树木花草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3 |
2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19.8元(大写:叁佰壹拾玖元捌角)。 |
平综执罚字〔2024〕LH0010号 |
张*志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兴水河南路与厚德路交汇处西北角擅自损坏树木花草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3 |
2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34号 |
武*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11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西段路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进行服装促销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3 |
2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LH0007号 |
平邑县***食品商行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4日,当事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红山路南段路东好想来品牌零食店门口处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硬化路面开设路口,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2 |
2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29号 |
李*洲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9日,当事人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与通圣路交汇处西南角未经审批擅自对道路两侧商铺进行外部装修,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3 |
3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HB0012号 |
韩*宸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4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宗圣路与祊河路交汇处南100米路东驾驶车辆运输石粉,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和参照《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21 |
3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26号 |
徐*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4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西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利用充气装置彩虹门设置宣传品,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8 |
3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27号 |
南*萍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6日,当事人在平邑县莲花山路西段路南未经审批擅自搭建充气装置彩虹门,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8 |
3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23号 |
王*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3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路南未经审批擅自搭建充气装置彩虹门,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8 |
3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20元(大写:陆佰贰拾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44号 |
谭*峰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8日,当事人在平邑县石都大道与厚德路交汇处西北角运输渣土,车辆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造成泄漏遗撒,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8 |
3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HB0008号 |
卜*虎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5日,当事人在平邑县石都大道东段路南运输渣土车辆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8 |
3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28号 |
孟*东 |
行政处罚 |
2024年10月7日,当事人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小吃,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8 |
3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9.04元(大写:伍佰零玖元肆分)。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15号 |
宋*彬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8日,当事人在平邑县香山路中段路西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运输砂石造成泄漏遗撒,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8 |
3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HB0010号 |
杨*强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7日,当事人驾驶车辆运输砂土在平邑县宗圣路与黄金路交汇处南200米路西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和参照《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8 |
3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10号 |
赵*明 |
行政处罚 |
2024年09月24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城市建筑物上张贴、张挂宣传品影响城镇容貌,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6 |
40 |
罚款 |
罚款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HB0007号 |
邱*红 |
行政处罚 |
2024年09月18日,当事人驾驶渣土运输车,在装载砂石后未按规定采取覆盖、密闭措施的情况下驶入城市支路(平宁街),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6 |
4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05号 |
庄*莹 |
行政处罚 |
2024年09月15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汉阙路与温凉河路交汇处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6 |
4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08号 |
刘*秀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5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温凉河路西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4 |
4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114号 |
蒋*华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6日,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在平邑县浚东路西段路北天一大药房门口搭建彩虹门做促销活动,影响城镇容貌,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4 |
4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HB0009号 |
杨*坤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23日,杨*坤驾驶中国重汽牌重型卡车在平邑县泰山路与黄金路交汇处东100米运输煤炭,车辆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和参照《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2 |
45 |
罚款 |
1.没收外运的矿产品38.72吨;2.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26号 |
毛*友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3日毛*友擅自在平邑县柏林镇两河村东北柏林河上游两河段左侧河道内采挖外运河流子(俗称鹅卵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2 |
4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没收河砂1536.42吨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27号 |
窦*磊 |
行政处罚 |
2024年9月6日窦*磊未经批准,擅自于平邑县平邑街道窦家庄村北祊河河道内采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