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序号 |
执法结果 |
行政执法决定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日期 |
1 |
罚款;其他-没收矿产品 |
1、没收外运的矿产品18吨; 2、罚款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21号 |
刘*平 |
行政处罚 |
刘*平未经许可,擅自于2024年7月19日在平邑县柏林镇挑沟村东侧安靖水库上游水库内采挖外运砂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29 |
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82号 |
张* |
行政处罚 |
2024年8月14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浚东路西段路北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烧饼,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29 |
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83号 |
周*海 |
行政处罚 |
2024年8月15日,当事人周*海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淮河路与宗圣路交汇处北侧路东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潍坊肉火烧,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30 |
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89号 |
胡*洁 |
行政处罚 |
2024年8月18日,当事人胡*洁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红山路南段路东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葡萄,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30 |
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HB0002号 |
吴*章 |
行政处罚 |
2024年8月12日,吴*章在平邑县宗圣路与银花路交汇处西北角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扬尘,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和参照《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基准》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29 |
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81号 |
孙*峰 |
行政处罚 |
2024年8月9日,孙*峰在平邑县板桥路中段金桥花园附近,未经批准擅自利用车辆载体设置宣传品,影响城镇容貌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28 |
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HB0003号 |
李*现 |
行政处罚 |
2024年8月17日,李*现在平邑县板桥路金桥花园对面运输砂石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扬尘,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和参照《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基准》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31 |
8 |
罚款 |
罚款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HB0005号 |
谭*峰 |
行政处罚 |
2024年08月20日,谭*峰在平邑县平宁街驾驶渣土运输车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30 |
9 |
罚款 |
罚款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HB0004号 |
陈*伟 |
行政处罚 |
2024年08月18日,陈*伟驾驶拖拉机运输车,在装载砂石石料后未按规定采取覆盖密闭措施的情况下驶入城市支路(龙石路)。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30 |
1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600元(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86号 |
李*娥 |
行政处罚 |
2024年8月17日,李*娥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福宽广场对过路南沿街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30 |
1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Z0015号 |
徐*宝 |
行政处罚 |
2024年08月10日,徐*宝在平邑县汉阙路南段城中社区对过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30 |
1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80号 |
金* |
行政处罚 |
2024年08月12日,金*驾驶一辆旗胜牌小型运输车装载建筑垃圾后将其倾倒在桂花丽舍西侧的空地,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30 |
1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87号 |
赵* |
行政处罚 |
2024年8月16日,赵*在平邑县莲花山路妇幼保健院对过益善大药房门口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30 |
1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79号 |
魏* |
行政处罚 |
2024年7月30日,魏*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汉阙路交汇处东九州悦购超市门口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30 |
1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84号 |
司*龙 |
行政处罚 |
2024年8月14日,司*龙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莲花山广场西侧),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八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27 |
1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23号 |
李*华 |
行政处罚 |
2024年7月9日李*华未经批准,擅自于平邑县保太镇万松山庄村北部塘坝内开采风化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12 |
1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22号 |
闫*忠 |
行政处罚 |
2024年7月15日闫*忠未经批准,擅自于平邑县柏林镇石河村村南金线河河道内采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12 |
18 |
警告;罚款 |
1、警告; 2、罚款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ZJ0009号 |
金*珂 |
行政处罚 |
据2024年6月3日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局《关于对山东界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处罚的移交函》(平建案移〔2024〕013号)函告显示,2024年5月20日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优山美地项目5#、7#楼施工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山东界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金*珂未在岗、未履行建造师义务。金*珂上述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