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序号 |
执法结果 |
行政执法决定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日期 |
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L0006号 |
李*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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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号李*栋未经批准,擅自于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西张庄村西北部村内路北侧院内取水洗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30 |
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L0005号 |
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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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0日岳*龙未经批准,擅自于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同台庄村东北部,村内路南侧的一个院子里取水洗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30 |
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46号 |
李*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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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李*霞在平邑县建设路南段路西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肉蛋堡摊点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4 |
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43号 |
耿*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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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耿*清在平邑县宗圣路南段路西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蔬果摊点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1 |
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37号 |
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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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徐*在平邑县汉阙路南段城中超市北50米运输砂石因覆盖、密闭措施不严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7 |
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Z0011号 |
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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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2日冯*在平邑县板桥路北段站前超市门口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7 |
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2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45号 |
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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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2日纪*在平邑县浚河路OPPO手机专卖店门口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商品。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7 |
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61号 |
李*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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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当事人李*锋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红山路交汇处路北西侧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樱桃,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7 |
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56号 |
陈*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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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当事人陈*宁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红山路交汇处路北西侧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肉夹馍,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7 |
1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57号 |
李*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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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当事人李*亮未经审批擅自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红山路交汇处路北西侧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卤鸭头,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7 |
1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60号 |
邹*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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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当事人邹*军未经审批擅自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红山路交汇处路北西侧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烤面筋,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7 |
1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55号 |
南*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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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6日,当事人南*青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红山路交汇处路北西侧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煎饼果子,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7 |
1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LY0001号 |
张*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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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于2024年4月4日在平邑县仲村镇峡玕村村东东山公益林边缘500米范围内违规用火,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和《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4 |
1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L0004号 |
鲁*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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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于2024年4月27日在武台镇西近台村村东蒋里河(鲁埠河支流)河道内非法取土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六十二条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7 |
1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54号 |
李*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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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4日,当事人李*涛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路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在店外摆摊设点售卖水果,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4 |
1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49号 |
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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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当事人张*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电动车,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2 |
1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Z0009号 |
林*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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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当事人林*玉在平邑浚河路西段(临商银行门口)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2 |
1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59号 |
祝*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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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当事人祝*芹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祥云湖广场西路中段东侧占用城市道路出租卡丁车,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0 |
1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11号 |
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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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号孙*未经批准,擅自于平邑县铜石镇西丘村东北部西皋河河道内采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3 |
20 |
罚款;其他-没收矿产品 |
1、没收采出的河砂13.76吨; 2、罚款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10号 |
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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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未经许可,擅自于2024年5月5日在平邑县地方镇下坡村村北金线河桥东约200米处金线河右岸河道内采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21 |
2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12号 |
高*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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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高*云未经批准,擅自于平邑县平邑镇小三阳村村内,鲁埠河河道内采挖砂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2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50号 |
赫*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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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5日,当事人赫*铖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祥云湖广场西路中段东侧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出租卡丁车,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2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42号 |
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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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5日,当事人李*华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祥云湖广场西路中段东侧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出租卡丁车,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24 |
罚款 |
罚款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ZZ0002号 |
**海娱乐(平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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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娱乐(平邑)有限公司2024年3月13日未与著作权人订立使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及参照《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25 |
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 |
1.责令关闭; 2.没收违法所得8158元(大写:捌仟壹佰伍拾捌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YL0002号 |
**海娱乐(平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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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娱乐(平邑)有限公司2024年3月13日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26 |
罚款 |
1.罚款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ZZ0001号 |
潘*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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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堂(平邑县**汇娱乐服务中心)2024年2月19日未与著作权人订立使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及参照《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27 |
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 |
1.责令关闭; 2.没收违法所得75794元(大写:柒万伍仟柒佰玖拾肆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YL0001号 |
潘*堂 |
|
潘*堂(平邑县**汇娱乐服务中心)2024年2月19日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28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其他-没收出版物 |
1.没收出版物175本及违法所得160元(大写:壹佰陆拾元整); 2.罚款5000(大写伍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CB0003号 |
骆*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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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光2024年1月22日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出版物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七项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29 |
警告;罚款 |
1.警告; 2.罚款: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CB0004号 |
骆*光 |
|
骆*光2024年1月22日发行非法出版物。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30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其他-没收出版物 |
1.没收出版物160本及违法所得240元(大写:贰佰肆拾元整); 2.罚款5000(大写:伍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CB0002号 |
刘*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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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芝2024年1月24日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出版物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七项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31 |
警告;罚款 |
1.警告; 2.罚款: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CB0001号 |
刘*芝 |
|
刘*芝2024年1月24日发行非法出版物,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3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51号 |
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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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当事人张*芳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进行售卖餐食,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6 |
3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52号 |
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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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当事人刘*秀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进行血压血糖检测,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5 |
3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53号 |
张*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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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当事人张*美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进行售卖电动自行车,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4 |
3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41号 |
庄*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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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庄*梅在平邑县平成路天一大药房门前未经审批擅自搭建彩虹门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0 |
3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48号 |
孙*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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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进行售卖餐食,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09 |
3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47号 |
孙*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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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当事人孙*永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进行售卖餐食,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07 |
3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39号 |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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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当事人王*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餐食,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0 |
3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38号 |
张*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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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5日,当事人张*丽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儿童蹦床,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0 |
4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36号 |
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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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当事人李*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平吉街与红山路交汇处路北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烤肠,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06 |
4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40号 |
尹*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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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当事人尹*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红山路交汇处占用城市道路摆摊卖樱桃,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06 |
42 |
罚款 |
罚款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09号 |
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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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未经许可,擅自于2024年4月18日在平邑县地方镇下坡村村北金线河桥东侧金线河河道内采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