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序号 |
执法结果 |
行政执法决定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日期 |
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35号 |
武*聪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4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兴水路与厚德路交汇处西段君安堂大药房门口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进行血压血糖检测,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4-18 |
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44号 |
张*波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16日,当事人张*波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进行日用品销售,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30 |
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Z0008号 |
杨*平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20日杨*平在平邑县板桥路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9 |
4 |
罚款 |
处赔偿费用220元(大写:贰佰贰拾元整),并处赔偿费用三倍的罚款660元(大写:陆佰陆拾元整),赔偿费和三倍罚款共计人民币880元(大写:捌佰捌拾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LH0001号 |
杨*刚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4日杨*刚在平邑县宗圣路与平丰路交汇处东南角绿化带中擅自毁坏花草树木。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平邑县城市园林绿化补偿管理办法》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9 |
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Z0010号 |
林*龙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15日,当事人林*龙在平邑县厚德路北段路西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6 |
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33号 |
刘*云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10日,当事人刘*云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儿童玩具蹦床,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6 |
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32号 |
岳*志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5日,当事人岳*志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棉花糖,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6 |
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31号 |
孟*慧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10日,当事人孟*慧在平邑县浚河路西段(君安堂大药房浚西店)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桌子售卖药品,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6 |
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30号 |
李*芳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8日,当事人李*芳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君安堂大药房总店)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桌子售卖药品,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6 |
1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29号 |
王*英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9日,当事人王*英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儿童玩具,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6 |
1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28号 |
马*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9日,当事人马*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小吃,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6 |
1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20号 |
梁*福 |
行政处罚 |
2024年03月22日梁*福在平邑县宗圣路与石都大道交汇处运输砂石因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5 |
1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26号 |
张* |
行政处罚 |
2024年3月7日,张*在平邑县黄金路与宗圣路交汇处东100米运输垃圾,车辆未采取密闭、覆盖措施,造成泄漏遗撒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5 |
1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600元(大写: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27号 |
杨*龙 |
行政处罚 |
2024年3月7日,杨*龙在平邑县滨河西路路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23 |
1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08号 |
文*府 |
行政处罚 |
文*府未经批准,擅自于2024年4月9日在仲村镇马家峪东村村东塘坝河道内非法采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16 |
1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L0003号 |
平邑县**置业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2024年2月28日,平邑县**置业有限公司在平邑县平康路与香山路交汇处东侧托福泰康城宁园项目内未经批准擅自抽取地下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11 |
1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Z0007号 |
王*刚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7日,当事人王*刚在平邑县厚德路中段路西(大润民生活广场西门对过)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16 |
1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22号 |
杜* |
行政处罚 |
2024年3月30日,当事人杜*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红山路交汇处鲁邦华府东门北仁和堂药店门口利用充气装置设置宣传品,影响城镇容貌,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10 |
1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19号 |
何*云 |
行政处罚 |
2024年3月22日,当事人何*云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卖年糕,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10 |
2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25号 |
刘*松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2日,当事人刘*松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儿童玩具,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12 |
2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24号 |
邵*宝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2日,当事人邵*宝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小吃,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12 |
2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23号 |
顾*玉 |
行政处罚 |
2024年4月1日,当事人顾*玉在平邑县莲花山路中段路北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儿童玩具,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12 |
2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21号 |
杜* |
行政处罚 |
2024年3月28日,当事人杜*在平邑县厚德路中段路西(大润民生活广场西门对过)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药品,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12 |
2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18号 |
陈*雪 |
行政处罚 |
2024年3月25日,当事人陈*雪未经审批擅自在平邑县莲花山中段搭建充气装置彩虹门,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03 |
2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05号 |
康* |
行政处罚 |
2024年3月16日康*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浚河平邑县地方镇下坡村段河道范围内采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01 |
2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KC0006号 |
卢* |
行政处罚 |
2024年3月20日卢*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铜石镇北,烈庄桥北,浚河河道内采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02 |
27 |
罚款 |
处工程合同价款0.5%的罚款:15937.50元(大写:壹万伍仟玖佰叁拾柒元伍角) |
平综执罚字〔2024〕ZJ0001-1号 |
临沂**置业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18日,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局移交《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申请单》(平建案移【2024】003号),函告显示临沂**置业有限公司平邑蓝钻壹品项目存在将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肢解发包的行为,建议我局依法查处。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01 |
28 |
罚款 |
处罚款:796.87元(大写:柒佰玖拾陆元捌角柒分) |
平综执罚字〔2024〕ZJ0001-2号 |
朱*闱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18日,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局移交《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申请单》(平建案移【2024】003号),函告显示临沂**置业有限公司平邑蓝钻壹品项目存在将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肢解发包的行为,建议我局依法查处。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三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