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序号 |
执法结果 |
行政执法决定 |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
主要事实 |
依据 |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日期 |
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Z0001号 |
吴*宝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13日,吴*宝在平邑县板桥路北段路东东蒙教育北侧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31 |
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800元(大写:贰仟捌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09号 |
魏*秋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18日魏*秋在平邑县浚河路与板桥路交汇处泰沂商厦临街外墙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八项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31 |
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02号 |
吴*莲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2日吴*莲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平邑镇东张庄村村北,鲁埠河河道内采挖砂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31 |
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KC0001号 |
林*国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8日林*国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温水镇元郭村北,浚河河道北采挖砂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31 |
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100元(大写:壹仟壹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07号 |
王*兰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1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平安路与丰山路交汇处明德新城南沿街麦吉丽美肤中心违规设置中型户外广告,违反了《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参照《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6 |
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5元(大写:伍佰元零伍角)。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06号 |
顾*波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11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淮河路与宗圣路交汇处路南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运输土方造成泄漏或者遗撒,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6 |
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14号 |
王*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15日,当事人在平邑县仲子路北段路西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9 |
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08号 |
亓*士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18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利用一辆白色轻型卡车为载体悬挂宣传广告宣传商品,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9 |
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KC0055号 |
刘*杰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22日刘*杰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地方镇下坡村南祊河河道北侧采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6 |
1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L0053号 |
吴*平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29日吴*平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平邑镇东张庄村村北,鲁埠河河道内采砂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六十六条、《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5 |
1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貳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R0238号 |
陈*利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29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华百超市门口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2 |
1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01号 |
陈*禹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2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京东数码店门口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2 |
1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R0239号 |
彭*英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29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中段万家福超市门口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此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有关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2 |
1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R0237号 |
唐*云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18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河泉路交汇处界群生活广场门口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八项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2 |
15 |
罚款 |
1、责令金海源康城花园项目停工;2、罚款: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ZB0001号 |
临沂**源置业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康城花园D6#、D7#、D9#、D1O#、D12#、D13#、D15#、幼儿园、金海源康城花园D5#、A7#、B7#、D8#、D11#、金海源康城花园A11#楼及沿街工程、金海源康城花园A12#楼工程项目中,于2023年5月份、6月份、7月份在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出现足额预警未处理,建设单位未按约定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 |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及《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版)》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3 |
16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L0041号 |
郑*龙 |
行政处罚 |
2023年11月4日,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中医院西侧电业局大楼施工工地西南角打井建设取水设施,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及《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17 |
1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HB0020号 |
李*安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11日,李*安在平邑县滨河东路运输砂石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扬尘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和参照《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3 |
1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Z0007号 |
赵*友 |
行政处罚 |
2023年11月29日,赵*友未经批准擅自在平邑县板桥路南段路西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
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和参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3 |
1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R0226号 |
刘*康 |
行政处罚 |
2023年11月30日,刘*康在平邑县宗圣路与淮河路交汇处南,未经批准擅自利用车辆载体设置宣传品,影响城镇容貌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
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九)项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2 |
2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40元(大写:伍佰肆拾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R0242号 |
祝*存 |
行政处罚 |
2023年11月18日,祝*存在平邑县浚东路路东地里乱堆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
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22 |
21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1.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2.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L0051号 |
东野*硕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7日东野*硕未经批准,擅自于平邑县地方镇下坡村南祊河河道北侧采砂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
根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第六十六条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17 |
2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05号 |
王*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5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中段路南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放音响,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17 |
2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400元(大写:肆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04号 |
付*红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8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厚德路中段路西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17 |
24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03号 |
朱* |
行政处罚 |
2023年1月5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与仲子路交汇处路北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17 |
25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元(大写:叁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4〕SR0002号 |
刁*友 |
行政处罚 |
2024年1月4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温凉河路与板桥路交汇处未经批准擅自利用电动三轮车为载体设置宣传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17 |
26 |
罚款;其他-拆除设备 |
1、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2、限五日内拆除设备。 |
平综执罚字〔2023〕SL0052号 |
房*林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7日房*林未经批准,擅自于平邑县保太镇堤后村南,鲁埠河河道内取水洗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和《山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15 |
27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R0241号 |
孙*艳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25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厚德路北段大润民生活广场门口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充气装置彩虹门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11 |
28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R0240号 |
刘*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21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浚河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大润民万象小镇门口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充气装置彩虹门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11 |
29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R0221号 |
周*佩 |
行政处罚 |
2023年11月24日,周*佩在平邑县浚河路东段维纳斯婚纱摄影店门口未经审批擅自安装大型户外广告,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八项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08 |
30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Z0006号 |
王*超 |
行政处罚 |
2023年11月13日王*超在平邑县石都大道未经审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此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及《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08 |
31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KC0053号 |
付*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13日付*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在平邑县流峪镇北申庄村东河道东侧采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及《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04 |
32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R0233号 |
杜*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25日,当事人在平邑县兴水路中段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售卖生活用品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05 |
33 |
罚款 |
罚款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SR0231号 |
程*香 |
行政处罚 |
2023年12月18日,当事人在平邑县明德路南段路东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充气装置彩虹门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05 |
34 |
警告;罚款 |
1.警告; 2.罚款10000(大写:壹万元整)。 |
平综执罚字〔2023〕HL0005号 |
宋*龙 |
行政处罚 |
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3日接纳未成年进入营业场所,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之规定。 |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及《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02 |
35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关闭 |
1.没收违法所得882元(大写:捌佰捌拾贰元整); 2.罚款: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3.没收从事网络出版活动的设备(电脑)一台; 4.责令关闭停业。 |
平综执罚字〔2023〕XX0001号 |
平邑**网络文化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平邑县**网络文化有限公司无《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网络文化出版活动,该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
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及参照《山东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 |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4-0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