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cgzfj/2023-0000062 发布机构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目录 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5-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户外广告设置备案审批

承办机构

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广告)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山东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照复印件;3设置户外广告所利用的场地、建筑物、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证明;4.户外广告位置关系图和实景效果图;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到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广告)科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并于2个工作日内由广告科现场勘验,提出勘验意见。

3、现场勘验后,广告科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报分管领导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后,广告科依法当场或在法定办理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有承诺办理期限的,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广告科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户外广告备案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5、申请单位持备案表到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许可证》。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监督方式

1、县综合执法局监督电话:0539-4682160

2、电子邮箱:pyzf777@163.com

3、信箱: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273300

责任追究


救济渠道

1.投诉;2.行政复议;3.行政诉讼;4.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平邑县浚河路中段综合行政执法局:0539-4682160

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0539-4885106

行政执法

事项名称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承办机构

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窗口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渣土管理)科

实施依据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优惠政策

申请材料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

2、建设或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定的建筑垃圾委托清运合同书;

3、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及《临沂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地出入口硬化、车辆冲洗设备及车辆出入口监控等材料证明(附照片);

5、工程施工平面图。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到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渣土管理)科提出申请。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同意受理,并于2个工作日内由渣土管理科现场勘验,提出勘验意见。

3、现场勘验后,渣土管理科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报分管领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后,渣土管理科依法当场或在法定办理期限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有承诺办理期限的,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办理完毕。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渣土管理科当场或1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并出具行政许可《备案表》,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5、申请单位持申请表到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监督方式

1、县综合执法局监督电话:0539-4682160

2、电子邮箱:pyzf777@163.com

3、信箱: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273300

责任追究


救济渠道

1.投诉;2.行政复议;3.行政诉讼;4.市民服务热线12345;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

平邑县浚河路中段综合行政执法局:0539-4682160

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政务服务中心:0539-488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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