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yxblz/2023-0000062 发布机构 平邑县柏林镇
公开目录 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5-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柏林镇行政执法指南
柏林镇行政执法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职权范围内的公共服务事项。

办理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3.《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7.《城市照明管理条例》

8.《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9.《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10.《城市绿化条例》

11.《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12.《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1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14.《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15.《山东省供热条例》

承办机构

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接收申请→受理(审核、补正材料)→审查(书面审查、现场审查、专家评审)→审批→决定

五、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六、救济渠道

(一)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平邑县司法局,地址:平邑县政务大厅5楼,联系电话:0539-7181148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符合条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平邑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539-4211049地址:平邑县西环路中断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投诉电话:0539-4682160

信函投诉: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平邑县长安南路2号)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8:30-12:00,14:30-18:00(5月-10月);8:30-12:00,14:00-17:30(11月-次年4月)(工作日)

办公电话:0539-4682160

办公地址:平邑县人民商场南门对过

 
附件【5、执法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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