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zfcxjsj/2023-000003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外省甲级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进鲁项目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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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1、《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第七条:“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许可资质承担业务范围:(一)甲级承担全国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建设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地面附属设备设施用房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承担人防指挥所工程项目设计业务,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 取得甲级许可资质的单位承揽设计业务时,应到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防主管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第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2、《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其他权力事项报送>的通知》第四部分:“将外省甲级人防工程设计单位进鲁备案,调整为年度备案和项目登记。年度备案由省人防办负责,项目登记由设区市负责。” 办理条件: 完成进鲁年度备案。 申请材料: 进鲁承担人防工程设计任务项目登记表 办理程序: 受理→办结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即时办理。 办理流程: 对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备的项目予以受理;对符合受理范围但材料不齐备的项目,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项目,说明情况,退回材料,不予受理。 收费情况及依据: 不收费。 承办机构: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银花路1号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02号施工许可阶段窗口 服务电话:0539-4236065监督电话:0539-488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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