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zfcxjsj/2023-000002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1-01-0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乡村建设工程除外) 开工建设前备案服务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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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说明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才能进行限额工程申请。 (注: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申请流程 2.1开工建设登记: 受理:查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施工方案材料是否完整,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一次补正通知。 2.2办结: 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 3.依据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依据解读: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开工前持规划许可证、施工图、施工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为建设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工程质量隐患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对乡村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常见问题 施工图是指什么? 是指建筑设计图、结构设计图及水电暖设计图。 5.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 部门: 平邑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莲花山路71号(莲花山路与建设路交汇处西北角) 电话: 0539-4212580 行政诉讼 部门: 平邑县人民法院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西环一路1号人民法院 电话: 0539-4292010 6.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窗口: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银行花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02窗口施工许可阶段 电话:0539-4212794 网络:http://lypyzwfw.sd.gov.cn/py/public/index 投诉方式 窗口: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银花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02室督办考核科 电话:0539-488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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