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zfcxjsj/2023-0000024 发布机构 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1-01-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乡村建设工程除外)开工建设前备案 “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乡村建设工程除外)开工建设前备案 “一次办好”服务指南

受理窗口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银花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02号后台审批区窗口

办理项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乡村建设工程除外)开工建设前备案

权力事项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乡村建设工程除外)开工建设前备案

事项类型

其他权利

办理对象

法人、自然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1.《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

申报条件

在平邑县城区内,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乡村工程除外),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开工前持规划许可证、施工图、施工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份数

是否需要电子版

1

规划许可证

1

2

施工图

1

3

施工方案

1

办理程序

1.受理:查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施工方案材料是否完整;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一次补正通知。

2.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结。

法定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5394212794

投诉电话

(0539488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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