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jtysj/2024-0000045 发布机构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目录 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4-07-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序号

行政合规

事项

常见违法

行为表现

法律依据及违法责任

风险等级

合规建议

指导部门

科室电话

1

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 号,国务院令第 628 号修正,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正,国务院令第 709 号修正)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 年第 1 号,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 35 号修改,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17 号)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

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交通运输执法

大队违章处理科

4088329

2

车辆要在车货总质量限制范围内在公路上行驶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货车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

车辆要在车货总质量限制范围内在公路上行驶,不得超限行驶。

交通运输执法

大队违章处理科

4088329

3

按照规定参加

年度审验

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六)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

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

交通运输执法

大队违章处理科

4088329

4

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标志牌,按照批准的线路、班次、经营区域、类型等级营运,按照核定的站点停靠

客运车辆未按照规定使用标志牌,未按照批准的线路、班次、经营区域、类型等级营运或者不按照核定的站点停靠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 号,国务院令第 628 号修正,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正,国务院令第 709 号修正)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

★★

客运车辆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标志牌,按照批准的线路、班次、经营区域、类型等级营运,按照核定的站点停靠

交通运输执法

大队违章处理科

4088329

5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应当接入联网联控系统、应当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

道路运输车辆在运行期间,企业监控人员不在岗或在岗未及时处理主动安防平台车辆报警的,未及时纠正驾驶员违规驾驶行为

【法律法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在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设置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的限值,应当符合客运驾驶员24 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 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80%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息,及时提醒驾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记录存档至动态监控台账;对经提醒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驾驶员,应当及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执行制止措施仍然继续违法驾驶的,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在事后解聘驾驶员。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对存在交通违法信息的驾驶员,道路运输企业在事后应当及时给予处理。

【违法责任】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道路运输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或者监控人员未

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

1.加强监控人员业务培训,包括监控职责及监控内容、监控方法和问题处置等;

2.落实监控人员在岗,做到实时、有效监控,及时发现运行车辆不在线、视频监控故障等问题,及时处置违规报警,及时响应查岗信息,及时发现违规驾驶和运输违章行为;

3.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要上 报监控发现的问题。

交通运输执法

大队违章处理科

4088329

说明:风险等级用★表示,根据违法行为发生频率确定风险等级,最低为★,最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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