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tjj/2022-0000056 发布机构 平邑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执法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22-11-0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22年平邑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事项目录
2022年平邑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事项目录

事项名称

执法职责

执法依据

执法程序

监督途径

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的处罚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依法受理辖区内涉及统计违法违规的举报、投诉事项;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6月27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第四十一条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处理→结案

内部监督

平邑县统计局

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依法受理辖区内涉及统计违法违规的举报、投诉事项;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推动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6月27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第四十二条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处理→结案

内部监督

平邑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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