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nyj/2018-0000077 发布机构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 2018-11-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农业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平邑县农业局保留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序 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办理指南

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政务服务事项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层次

1

无房产证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

农药经营许可申请

《山东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鲁农政法字〔2018〕1号):“第七条首次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其所申请的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纸质材料2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培训证明等基本情况;(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所有权或租赁证明材料;(五)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相关照片;(六)计算机及农药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七)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八)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同时提交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第(四)(五)(六)(七)(八)项纸质资料,并单独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以上申报材料所需要的复印件,申请人还应该提交原件,接受材料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后返还其原件。”

部门规章

平邑县农业局

乡镇或村(其他)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到乡镇或村(其他)开具房屋证明

农药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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