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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wsjhsyj/2025-0000075 发布机构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医疗服务 发布日期 2025-09-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做好全县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县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流感是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安全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秋冬季发生流感的风险很高,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现就做好全县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近年来,全球传染病疫情频发,面临的传染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呼吸道传染病和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变得愈发重要。尤其是在秋冬季节,气温变化大、湿度较低,有利于病毒、细菌的传播。医疗卫生单位作为疫情监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的前沿阵地,责任重大,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多病同防,真正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全力应对可能出现的秋冬季传染病流行高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好秋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强化疫情监测预警,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风险研判和调查处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发热门诊的各项工作流程,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对接诊的伴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及群体性发热疫情,要认真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现疑似呼吸道传染性病例或呼吸道疾病患者集中就诊时,要安排相对隔离的诊疗室进行诊治,严防院内感染现象的发生。发现流感样病例异常增多时(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10例及以上流感病例;或1周内,在同一学校、幼托机构或其他集体单位出现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疾病住院的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病例),或发生2例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要立即将相关信息报告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向县卫健局进行报告。

(二)关注重点人群和场所防控,做好聚集性疫情处置。

各单位要重点关注“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主动联系教育、民政等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等的防控,做好日常防护指导和健康监测。指导学校、托幼机构落实好晨午检、预防性消毒、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等制度落实。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师生要做好排查,防止出现聚集性疫情。要引导儿童、老年人及有基础性疾病的患者等重点人群及时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鼓励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机构组织开展集中接种,进一步提高疫苗接种率,有效形成人群免疫屏障,降低重点人群呼吸道传染病的患病率,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同时各单位要制定相关突发疫情、聚集性疫情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演练,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开展应急调查、病例搜索、风险排查、实验室检测、人员干预、疫点消毒等工作。

(三)强化流感疫苗接种,形成人群免疫屏障。

每年及时接种流感疫苗是目前预防个体发生流感最简单、最经济有效的措施,各单位要充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对疫苗进行风险管理和全程管控要求,遵循知情同意、自愿自费接种的原则,认真做好本辖区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各单位要继续全面落实为医务人员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的工作措施。

(四)统筹医疗资源调配,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各单位要统筹做好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及院内的医疗救治资源,配足配强门急诊、儿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力量,简化相关环节和流程,提高诊疗效率。加强药品、试剂以及床位等重点物资的监测调度和储备。做好重症病例的救治。强化重症指征的早期识别,畅通转诊渠道,统筹优势资源,多学科和中西医联合集中救治,最大程度的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县人民医院要始终保持传染病院区、专家梯队处于战备状态,救治药品和防护物资能保证1个月以上的需求。

(五)强化健康教育宣传,增强综合防控能力。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及时、准确、客观的发布健康提示,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引导公众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传染病流行季节和节假日期间要加大宣传频次,定期在官方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宣传相关疾病防控知识,强化公众的健康防护意识。同时积极对接教育、民政等部门,通过联合培训、开展讲座、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推动健康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针对于农民、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可以采取上门宣传、送知识到家等形式,切实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可及性。

附件:平邑县2025年度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要点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5日


附件:

平邑县2025年度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要点

依据《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3-2024)》的有关指导意见,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技术要点。

目前,在县内使用的季节性流感疫苗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居民知情同意、自费自愿接种。各预防接种门诊参照本技术要点,做好今年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为提高公众对流感疾病特征、危害及疫苗预防作用的认识,逐步提高高危人群的疫苗覆盖率,各预防接种门诊要积极组织开展科学普及、健康教育、风险沟通和技术培训等活动。组织实施疫苗接种时,应重点把握好剂型选择、优先接种人群、接种程序、禁忌症和接种时机等技术环节。

由于疫苗产品说明书的批准要基于临床试验结果,其更新需一定周期,如产品说明书的适用人群、接种剂次、禁忌症等事项与本方案内容不一致,建议接种时依据产品说明书。

一、疫苗种类及适用年龄组

目前我县流感疫苗为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四价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和冻干鼻喷流感减毒活疫苗,剂型均为0.5ml,适用于≥6月龄人群接种。

二、建议优先接种人群

流感疫苗安全、有效。原则上,接种单位应为≥6月龄所有愿意接种疫苗且无禁忌症者提供免疫服务。结合流感疫情形势,为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优先推荐以下重点和高风险人群及时接种:

1.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

2.大型活动参加人员和保障人员。

3.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脆弱人群及员工。

4.重点场所人群。包括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的教师和学生,监所机构的在押人员及工作人员。

5.其他流感高风险人群。包括60岁及以上的居家老年人、6月龄-5岁儿童、特定慢性病患者、6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以及孕妇或准备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女性。

三、接种剂次

1.6月龄-8岁儿童:首次接种流感疫苗的6月龄-8岁儿童应接种两剂次,间隔≥4周;2022-2023年度或以前接种过一剂或以上流感疫苗的儿童,则建议接种1剂。

2.9岁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仅需接种1剂。

四、接种时机

通常接种流感疫苗2-4周后,可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为保证受种者在流感高发季节前获得免疫保护,建议尽快安排接种工作。

五、接种部位及方法

灭活流感疫苗的接种采用肌内注射。成人和大于1岁儿童首选上臂三角肌接种疫苗,6月龄至1岁婴幼儿的接种部位以大腿前外侧为最佳。流感减毒活疫苗的接种采用鼻内喷雾法,严禁注射。

六、疫苗储存

储存及运输都应保持在2-8摄氏度条件下,严禁冻结。接种单位日常使用,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温度监测。

七、禁忌症

对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剂及抗生素)过敏者。患有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以及发热患者,建议痊愈或者病情稳定控制后接种。既往接种流感疫苗后6周内出现格林-巴利综合症的患者,建议由医生评估后考虑是否接种。

以下人群禁止接种鼻喷减毒活疫苗:①因使用药物、HIV 感染等任何原因造成免疫功能低下者;②长期使用含有阿司匹林或水杨酸成分药物治疗的儿童及青少年;③2-4岁患有哮喘的儿童;④孕妇;⑤有吉兰-巴雷综合征(Guillain-Barre syndrome,GBS)病史者;⑥接种前48h使用过奥司他韦、扎那米韦等抗病毒药物者,或接种前5天使用过帕拉米韦,或接种前17天使用过巴洛沙韦者。

八、与其他疫苗的联合接种

1.与非新冠疫苗同时接种:灭活流感疫苗与其它灭活疫苗及减毒活疫苗如肺炎球菌疫苗、带状疱疹减毒活疫苗、水痘疫苗、麻腮风疫苗、百白破疫苗可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但在接种流感减毒活疫苗后,必须间隔28天以上才可接种其他减毒活疫苗。65岁以上老年人可同时接种灭活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

2.与新冠病毒疫苗同时接种:18岁及以上人群同时接种灭活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是可以接受的,可以降低感染流感病毒或新冠病毒后出现严重疾病的风险,提高免疫接种效率,减少接种者前往接种门诊的次数。同时接种时应在两侧肢体接种部位分别进行接种。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强疫苗接种后不良事件监测,并开展更多的研究以积累更充分的同时接种的证据。对于接种流感疫苗者以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于目前和新冠病毒疫苗同时接种的证据缺乏,建议仍参照我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的建议,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大于14天。

3.如正在或近期曾使用过任何其它疫苗或药物,包括非处方药,请接种前告知接种医生。免疫抑制剂(如皮质类激素、细胞毒性药物或放射治疗)的使用可能影响接种后的免疫效果。为避免可能的药物间相互作用,任何正在进行的治疗均应咨询医生。服用流感抗病毒药物预防和治疗期间也可以接种灭活流感疫苗。

九、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服务实施

1.疫苗的供应和存储:为保证疫苗质量,规范管理,安全接种,根据《疫苗储存和运输工作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县今年使用省市统一招标采购的疫苗,对流感疫苗实行统一管理、逐级供应、冷链配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要求,遵守进出库、保藏、运输、登记的有关规定,确保疫苗储运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订购、销售和接种疫苗,对不按有关规定购进、销售、保藏、运输和接种造成接种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

2.接种工作流程:

(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必须在有接种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和接种点,由具备预防接种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接种,接种流感疫苗前,各单位要对接种人员进行全员技术培训,确保接种工作质量。

(2)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要严格进行预检工作,详细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预检和告知情况,并按照要求有接种者本人或者监护人签署《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3)接种室:由接种医生实施流感疫苗安全接种。

(4)观察室:接种后留下观察30min,无异常方可离开。

3.接种注意事项:

接种过程应遵循“三查七对一验证”的原则,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出现浑浊等外观异物者均不得使用。

(2)严格掌握疫苗剂量和适用人群的年龄范围,不能将 0.5ml剂型分为2剂次(每剂次0.25ml)使用。

(3)国外同类产品显示哮喘患者(任何年龄)、活动性喘息或反复喘息发作的儿童(5 岁以下)接种LAIV后喘息发作的风险增高,国内临床试验没有此类受试者的数据,建议慎用。

(4)LAIV为鼻内喷雾接种,严禁注射。

(5)LAIV与其他减毒活疫苗接种应至少间隔4周。

(6)接种完成后应告知接种对象留下观察至少30分钟再离开。

(7)建议注射现场备1:1000肾上腺素等药品和其他抢救设施,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供急救使用。

4.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估:为保障流感疫苗的安全接种,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做好流感疫苗AEFI监测。一旦出现不良反应或事件应及时启动AEFI监测系统,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开展AEFI的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处置等工作。接种单位在获知由于流感疫苗接种后出现疑似不良反应后,需尽快报告县疾控中心。

AEFI报告流程:

(1)在获知受种者异常反应发生后24h内上报AEFI报告卡。

(2)除明确诊断的一般反应以外的AEFI,均要求在上报之后48h内开展调查,并在调查开始的3d内上报个案调查表。

(3)报告内容要明确包括主要临床经过,尤其是接种与症状发生的时间间隔,同时收集相关临床及预防接种资料等。

(4)发现怀疑与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应在发现后2h上报。

(5)将填写完成的报告卡及个案调查表上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电话通知其主管部门。

县疾控中心接到AEFI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组成疑似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调查诊断专家小组进行调查、分析,尽快给出初步结论,并撰写调查报告。对结论出现异议时,需要上报接种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医学会进行鉴定,做出最终结论。

在判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以下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①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②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③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及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④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耦合发病;⑤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⑥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处理AEFI病例时,接种单位要搜集并整理好临床就诊的各种资料,同时备好流感疫苗接种的相关资料,以备上级组织的AEFI调查诊断专家组使用。需要强调的是临床医疗和接种单位的任何个人不具有AEFI诊断的资格。

十、其它

相关技术指南国家如有更新,请按最新版接种技术指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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