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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wsjhsyj/2024-0000036 发布机构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医疗服务 发布日期 2024-04-0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独生子女、农村双女家庭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分的通知
关于独生子女、农村双女家庭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加分的通知

各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各中学、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努力营造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社会环境,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临发[2009]30号)和《2024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现就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家庭的子女加分报考普通高中加分录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分标准

凡是应届在籍在读报考普通高中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子女,总成绩加10分。

二、加分条件

(一)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家庭的子女符合加分的条件为:

1、夫妇双方婚后合法生育的独生子女(农村符合二胎生育政策,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要有不再生育的有关证明);

2、夫妇离婚后,抚养方未再婚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

3、夫妇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再婚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

4、农村合法生育两女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家庭的子女。

(二)收养的孩子不享受加分。

三、办理程序

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家庭的子女:

1、符合条件的,由本人申请,学校签字盖章,由所在村(居)委会(单位)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原件(或独生子女证明)、农村合法生育两女夫妻的采取长效避孕措施证明原件交各镇卫生计生办。

2、各镇卫生计生办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将核对无误的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上报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凡不经镇卫生计生办审核,个人上报县卫生健康局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县卫生健康局再次进行审核后,将符合加分条件的名单盖章后报送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县卫生健康局提供的信息加分。

四、截止时间

各乡镇卫生计生办务必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4:00前将《平邑县2024年报考普通高中独生子女、农村双女家庭子女加分申请表》汇总后上报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五、工作要求

报考普通高中的独生子女、农村双女家庭子女考试加分录取是一项严肃的政策,也是一项十分敏感的社会问题,涉及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要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审核,凡是不按程序上报的一律不予受理。要严格时限,过时不报的,责任自负。各卫生计生办、各中学确保加分录取的合格率达到100%。要明确责任,工作中要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加分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平邑县2024年报考普通高中独生子女、农村双女家庭子女加分申请表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7日

平邑县2024年报考普通高中

独生子女、农村双女家庭子女加分申请表

学生姓名


性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户号


加分类型:

①独生子女:填“5”

②农村双女家庭子女:填“6”


身份证号


学籍号


所在学校班级


家庭成员

姓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父亲





母亲





父亲身份证号


母亲身份证号


已婚育龄妇女编号


备注


学校意见

学校(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委会(单位)

意 见

村委会(单位)(公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乡镇卫生计生办

意 见

乡镇卫生计生办(公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卫生健康局

意 见

县卫健局(公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县教体局

意 见

县教体局(公章)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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