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fpkfbgs/2021-0000006 发布机构 平邑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公开目录 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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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平邑街道、县直各单位:

现将《2020年度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2020年度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根据《临沂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市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扶贫办字〔202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包括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含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返贫。

(二)脱贫不稳定户和即时帮扶人口(以下简称“两类人群”)认定。对纳入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和边缘户进行全面摸排,符合“两类人群”标准的,按照程序进行认定。要重点关注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造成家庭收入骤减、财产损失较大、住房和饮水安全受到影响、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群众。

(三)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采集录入新识别的贫困户、即时帮扶人口所有基础信息和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人口、建档立卡扶贫工作重点村(包括所属自然村)发生变化的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返贫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即时帮扶人口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相关信息(见附件1-5)。

国务院扶贫办参照贫困人口的指标体系,对即时帮扶人口指标进行了完善,增加了“失学或辍学原因”、“是否会讲普通话”等23个指标。请各镇街对动态管理工作启动前已纳入的即时帮扶人口补充采集录入新增指标信息,2019年纳入的同步采集录入2019年数据库的新增指标信息。

(四)“两类人群”跟踪监测。采集录入“两类人群”帮扶措施信息,评估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在信息系统中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五)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针对各级巡视、审计、年中督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进行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二、进度安排

(一)培训部署。9月28日前,县扶贫办部署培训全县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9月30日前,各镇街要给各村居进行部署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月1日至11月2日,组织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动态调整,完成贫困户、即时帮扶人口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的各项程序;完成各类信息的采集和更新。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11月3日前,各镇街将动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向市扶贫开发办申请开通信息系统相关功能。11月25日24时前,各镇街扶贫办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11月26日至11月30日,县、镇扶贫办对系统录入数据进行初审并完善。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12月1日至12月10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市县扶贫办同时开展数据分析,梳理识别纳入不精准、录入信息不实不准等问题,形成到户到人的问题清单并反馈各镇街。各镇街扶贫办也要通过数据分析查找问题。

(五)问题数据核查。12月11日至20日,市县扶贫办根据问题清单以及自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基层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12月21日至31日,市县扶贫办组织镇扶贫办在信息系统中对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12月31日24时关闭信息系统。

(七)工作总结。2021年1月1日至5日,各镇街对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分析汇总后,报市扶贫开发办。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各镇街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大培训力度。镇街要切实加大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9月30日前,对扶贫办相关业务人员和镇街包村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第一书记全部培训一遍,使参与信息采集工作的人员充分熟悉政策和业务。11月2日信息录入系统前,县扶贫办会对各镇街系统录入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加大审核力度,确保数据质量。

(三)严格标准程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和程序,对新致贫户、返贫户和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贫困群众做到“应纳尽纳、及时帮扶”,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

(四)加强工作指导。动态管理工作期间,各镇街要克服疫情影响,创新工作方式,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市县扶贫办将组织对任务重、进度慢、问题多的镇街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数据采集不准确、工作进度慢等问题。各镇街也要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开展业务指导和全面自查。

(五)严把数据质量。各镇街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开展数据清洗,加强与行业部门的信息比对,切实提高建档立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贫困户家庭收入中的各项转移性收入,原则上通过与相关行业部门比对获取。对今年以来各渠道发现的错误数据信息,要在动态管理工作中一并解决。

(六)减轻基层负担。各镇街要统筹谋划,加强协调,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翻烧饼和频繁返工,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请各镇街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于10月8日前将镇和村级2020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统计表汇总后(附件6、7)报县扶贫办信息统计组。

联系人:池朝旭、王雷 联系电话:4221007

附件:1、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2、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

3、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采集表

4、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5、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6、镇级2020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统计表

7、村级2020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统计表

附件1

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四、收入情况

A28工资性收入(元)


A29转移性收入(元)


A29d养老保险金(元)



A30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A29a计划生育金(元)


A29e生态补偿金(元)



A31财产性收入(元)


A29b低保金(元)


A29f其他转移性收(元)



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

(元)


A29c特困供养金(元)





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A32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五、生产生活条件

A33耕地面积(亩)


A34牧草地面积(亩)


A35水面面积(亩)



A36林地面积(亩)


A36a退耕还林面积(亩)


A36b林果面积(亩)



A37入户路类型


A38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A39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否


A40危房等级


A41住房面积(平方米)


A42是否通生活用电

□是□否


A43是否有卫生厕所

□是□否

A44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

□是□否

A45主要燃料类型



A46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是□否

A47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是□否

A48是否通广播电视

□是□否









六、帮扶责任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帮扶开始时间

帮扶结束时间

联系电话

1








2








3








填表人:联系电话:户主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

边缘易致贫户信息采集表

四、收入情况

A28工资性收入(元)


A29转移性收入(元)


A29d养老保险金(元)



A30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A29a计划生育金(元)


A29e生态补偿金(元)



A31财产性收入(元)


A29b低保金(元)


A29f其他转移性收(元)



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A29c特困供养金(元)





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A32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五、生产生活条件

A33耕地面积(亩)


A34牧草地面积(亩)


A35水面面积(亩)



A36林地面积(亩)


A36a退耕还林面积(亩)


A36b林果面积(亩)



A37入户路类型


A38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A39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否


A40危房等级


A41住房面积(平方米)


A42是否通生活用电

£是£否


A43是否有卫生厕所

£是£否

A44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

£是£否

A45主要燃料类型



A46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是£否

A47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是£否

A48是否通广播电视

£是£否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脱贫不稳定户信息采集表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县 镇(街道) 村

序号

户主姓名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返贫风险1(必填)

返贫风险2

返贫风险3

1






2






3






备注:返贫风险包括:因大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其他

附件4

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户主姓名:证件号码:

序号

A1姓名

A2

性别

A3

证件类型

A4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号码

A5与户主关系

A6

民族

A7

政治面貌

A8

文化程度

A9

在校生状

A10

健康状况

A11

劳动技能

A12

务工区域

A13

务工时间

A14

失学或辍学原因

A15

是否会讲普通话

A16是

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7是

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9是

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A20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51

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增加原因

1












务工

地点











2























3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2.增加原因包括(1)新生儿、(2)婚入、(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6)失联人口回归。写增加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入填“2”。

附件5

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户主姓名

户主证件号码

减少家庭成员姓名

减少家庭成员证件号码

减少原因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贫困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2.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2)婚出、(3)出国定居、(4)判刑收监、(5)户籍迁出、(6)农转非、(7)失联、(8)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填写减少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出填“2”。

附件6

镇级2020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统计表

包镇县级干部

镇街党(工)委书记

乡镇分管领导

扶贫办主任

信息录入工作

负责人

信息审核工作

负责人
































































附件7

村级2020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负责人统计表

是否省扶贫工作重点村

是否市库区贫困村

乡镇包村干部

第一书记

村党组织书记

村级信息采集工作负责人

村级信息采集工作审核人

派出单位

姓名

















































































注:村应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应,系统中有贫困户的村都应包含;没有第一书记的村可不填第一书记派出单位及第一书记。

平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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