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czj/2019-0000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重点项目绩效 | 发布日期 | 2018-12-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18年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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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县财政根据上级相关部署,继续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努力推动部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平邑县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平财字[2015]72号)、《平邑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平财绩[2016]3号)、《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流程》等规定,县财政局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操作规程,绩效评价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和改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 二、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各预算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各预算部门的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对2018年预算安排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本年度已将2018年度预算单位使用的200万元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全部列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2018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资金达到14.96亿元,其中30家预算单位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资金项目72个,实现了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目标编制的全覆盖,让“花钱问效”成为预算单位的常态机制。 三、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自评。要求各预算部门按照财政部下发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评价要点,自行对上一年度实施的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及本部门的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自评,提高部门管理水平。本年度实现了各部门2017年度预算内安排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其中县本级有21家单位开展了部门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3个,金额8.89亿元。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县财政局选择部分项目实施再评价。对全县民政局、教体局、人社、国土等15个县级部门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12个县级部门开展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扩大了绩效管理工作的影响力。 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积极推进县级预算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报告等绩效信息的公开,确定2018年部门预决算中绩效管理信息的公开要求,配合、指导和督促预算部门的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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