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财政信息 >> 重点项目绩效 >> 正文
索引号 pingyixjw/2019-0000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纪委监委机关
公开目录 重点项目绩效 发布日期 2018-12-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纪委、监委监委会业务经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平邑县纪委、监委监委会业务经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项目名称 监委会业务经费

 

项目单位 平邑县纪委、监委

主管部门 中国共产党平邑县委员会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第三方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

2018年12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姜继伟

联系电话

4211192

项目地址

平邑县西环一路和朝阳路交汇处

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至12月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20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200

其中:上级资金


其中:上级资金


县财政拨款

200

县财政拨款

200

单位自筹


单位自筹


实际支出(万元)

200

二、项目绩效情况

评价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100

92.50

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库建设(1分)


1

0.5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分)


2

1.5

3.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2分)


2

1.5

项目组织

4.制度建设(6分)


6

5

5.档案资料管理(2分)


2

2

6.项目公示(2分)


2

2

项目实施

7.建设内容完成(10分)


10

9

8.项目完成质量(10分)


10

9

9.项目验收(5分)


5

5

10.工程运行管护(5分)


5

4.5

资金使用

11.资金落实(10分)


10

10

12.实际支出(10分)


10

10

13.会计信息质量(5分)


5

5

1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5分)


5

4.5

实施效果

15.经济效益(10分)


10

9.5

16.生态效益(5分)


5

4.5

17.社会效益

(10分)


10

9






综合得分


92.5

评价等次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支出管理科室意见

(签章)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立项

1、项目的实施依据:平邑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为履行职责,保障办案人员办案期间的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案设备租用费、调查取证费、房租费、会议费、工作人员及审查对象伙食费等,特申请该项费用。

2、用途及绩效目标::保障正常行使工作职能,单位正常工作运转产生的费用,以及车辆运行、办案人员出差、办公场所维修维护等方面的开支。

(二)项目执行

1、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

项目按月拨款,保障了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行费用。

2、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县纪委项目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圆满完成。

3、投资及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200万元,财政拨款200万元,截止到目前圆满完成。

4、资金管理情况

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科学支出,我们财务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及时调整。

5、项目执行情况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经过综合评价评价得分为92.5分,评价等次为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综合评价,我单位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制定实施方案需周密部署;项目验收、运行维护管理尚需进一步完善,社会效益有待提高。

2018年12月28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