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2018年度)
申报单位(章):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批复单位(章):平邑县财政局 批复日期:2018年2月2日
项目名称 |
基层组织建设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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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投资类项目 □ 发展类项目 □ |
主管部门 |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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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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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 |
项目负责人 |
高庆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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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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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上年原有项目R 新增固定项目 □ 新增一次性项目 □ 其他项目 □ |
项目期限 |
2018年1月 至2018年12月 |
项目资金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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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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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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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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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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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依据及说明 |
1、第一书记工作经费:《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临发〔2015〕13号)要求,“县区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组每年不低于5万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帮助任职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致富项目、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
2、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关于落实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的通知》(临组通字﹝2013﹞16号)明确要求“各县区按每个城市社区至少10 万元的标准,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中列支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
3、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关于印发<高晓兵同志在全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的通知》(鲁组发﹝2012﹞41号)和《临沂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都明确要求“列支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扶持部分年集体经营性收入3万元以下特别是无任何收入的村,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
项目单位职能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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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主要内容及用途 |
1、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2017年,主要用于帮助任职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2018年主要计划用于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2、城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为社区群众办实事好事上,主要有社区服务群众党建品牌创建;党员服务团队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活动阵地党建文化建设;开展服务群众工作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他服务事项等五个方面。
3、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主要用于帮助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正常开展,实现正常办公,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农民群众。 |
项目立项情况 |
项目立项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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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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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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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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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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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 |
长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目标1. |
目标1.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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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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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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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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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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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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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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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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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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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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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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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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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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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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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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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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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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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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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
(签章) |
支出管理科室意见 |
(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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