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财政信息 >> 重点项目绩效 >> 正文
索引号 pyxgzbm08-czyjs-2018-0104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重点项目绩效 发布日期 2017-12-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及失能补贴项目

项目单位 平邑县民政局

主管部门 平邑县民政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第三方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

2017年12月29日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巩静

联系电话

2652573

项目地址

平邑县莲花山路西首民政局

项目起止时间

2017年1月-12月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1548.25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980.5745

其中:上级资金

其中:上级资金

县财政拨款

1548.25

县财政拨款

1980.5745

单位自筹

单位自筹

实际支出(万元)

1980.5745

二、项目绩效情况

评价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100

99.5

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库建设(1分)

1

1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分)

2

2

3.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2分)

2

2

项目组织

4.制度建设(6分)

6

5.5

5.档案资料管理(2分)

2

2

6.项目公示(2分)

2

2

项目实施

7.建设内容完成(10分)

10

10

8.项目完成质量(10分)

10

10

9.项目验收(5分)

5

5

10.工程运行管护(5分)

5

5

资金使用

11.资金落实(10分)

10

10

12.实际支出(10分)

10

10

13.会计信息质量(5分)

5

5

1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5分)

5

5

实施效果

15.经济效益(10分)

10

10

16.生态效益(5分)

5

5

17.社会效益

(10分)

10

10

综合得分

99.5

评价等次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支出管理科室意见

(签章)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立项

1、项目的实施依据:

①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5〕52号文件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27号)。

②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鲁民〔2014〕28号)

③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临政发〔2016〕14号)。

④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6〕9号)。

2、涉及范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平邑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2017年共为955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9602955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平邑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2017年共为9431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9393690元。

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平邑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待遇的,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的老年人。2017年共为1464名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809100元。

3、用途及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全县的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得到切实改善。

(二)项目执行

1、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

项目实行按季度发放,每季度中月月底前完成资金的拨付。

2、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3、投资及完成情况

项目总资金1980.5745万元,县财政配套1980.5745万元。到目前,已全部完成。

4、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强化资金管理措施,构筑多层监管防线,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失能补贴有序进行。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设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失能补贴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并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财政资金严格实行县级报帐提款制。三是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县级配套资金列入县级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创新管理机制。

5、项目执行情况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17年上半年为8982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4619070元;三季度为9556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608560元;四季度为8961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375325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7年上半年为7652名重度残疾人护发放护理补贴3907110元;三季度为9431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707845元;四季度为9812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778735元。

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2017年一季度为1464名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263520元;二季度为1318名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234180元;三季度为932名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171900元;二季度为775名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139500元。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及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运行管理规范,发放及时高效,目标人群知晓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改善。评价级次为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残疾人信息系统(金民工程系统)功能不够完善,录入和审批程序繁琐。二是补贴制度宣传不到位,还有部分群众对这项政策不了解。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一是建议省民政厅进一步完善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管理平台,简化录入和审批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和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宣传力度,确保这项政策家喻户晓。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