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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08-czyjs-2018-0104001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重点项目绩效 发布日期 2017-12-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平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平邑县民政局40%精简退职和遗属生活补助项目

项目单位 平邑县民政局

主管部门 平邑县民政局

评价类型: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联合评价组□

2017年12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陈成杰

联系电话

0539-2652788

地 址

平邑县莲花山路西首

邮编

2733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24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09.22

其中:省财政

其中:省财政

市财政

市财政

县财政

240

县财政

109.22

镇财政

镇财政

村自筹(含以劳折资)

村自筹

实际支出(万元)

109.22

二、项目绩效情况

评价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100

90

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库建设(1分)

1

1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分)

2

2

3.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2分)

2

2

项目组织

4.制度建设(6分)

6

6

5.档案资料管理(2分)

2

2

6.项目公示(2分)

2

1

项目实施

7.建设内容完成(10分)

10

9

8.项目完成质量(10分)

10

9

9.项目验收(5分)

5

4

10.工程运行管护(5分)

5

4

资金使用

11.资金落实(10分)

10

9

12.实际支出(10分)

10

8

13.会计信息质量(5分)

5

5

1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5分)

5

4

实施效果

15.经济效益(10分)

10

9

16.生态效益(5分)

5

4

17.社会效益

(10分)

10

10

综合得分

90

评价等次

良好

三、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立项

(1)项目的实施依据:根据平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邑县财政局的联合文件平人社字【2017】20号文件

(2)涉及范围:平邑县范围内40%精简退职人员和遗属补助人员

(3)用途及绩效目标:按照最新的标准贯彻执行,保障40%精简退职人员和遗属人员的生活待遇。按季度及时、足额的发放到位。

2、项目执行

(1)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

从2017年第一季度按照最新标准发放,根据人员的增减变化及时调整新增人员和死亡人员,做到随时动态调整

(2)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2017年第一、二、三季度已经足额发放到位,第四季度已经拨入民政局,计划财政账户开通之后立即发放。

(3)投资及完成情况

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全部为县财政拨款。至目前,已拨付资金支付总投资的45.5%,即109.22万元,未支付资金待项目提高标准即平人社字【2017】20号文件执行时据实拨付。

(4)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由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综合管理,强化资金管理措施,严格按照人员进行支付。

(5)项目执行情况

截至2017年底,1.2.3季度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按照上级审计部门和县纪委的要求第四季度于2018年1月底之前发放完毕。确保资金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经对该项目综合评价,平邑县民政局已经完成该项目的95%并且没有引起社会问题,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评定等次为良好。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评价发现,预算与执行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与实际相结合。进一步做到人员动态调整,使资金得到充分的利用。加强资金的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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