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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08-yjs-2018-0307009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重点项目绩效 发布日期 2017-02-2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民政局城乡低保绩效预算前评价报告
平邑县民政局城乡低保绩效预算前评价报告

根据平邑县财政局《平邑县县级部门预算支出前期绩效评价工作办法》精神,我局组织实施了2017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大病救助资金、临时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设立的意义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1999年以来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乡贫困居民最低生活的最后一张“安全网”,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项目设立依据

1996年,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指导方案》,要求把农村低保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来抓。200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县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临沂市社会救助办法》、《平邑县社会救助办法》指示,我县逐渐健全低保制度。

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简介

低保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困难群众温饱问题的一道安全网,是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有效保障了我县贫困户中的低保户的基本生活。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我们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低保资金通过邮政储蓄“一折通”直接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2、资金用途和来源

救助资金来源主要是省财政和县区财政资金。资金主要用途是发给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费,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3、资金拨付方式

县民政局设立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审批程序严格规范,最低生保障资金全部通过邮政储蓄“一折通”发放到低保对象个人手中。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四、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我县积极按照省市要求,积极落实政策,把困难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最重要的工作,争取“应保尽保”,按时积极发放救助资金,现将2014年-2016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列表如下:

项目名称

2014年度发放资金 (万元)

2015年度发放资金(万元)

2016年度发放资金(万元)

城乡低保

7447.9

9093.8

9968.7

五、项目本年度的预算情况

201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300元/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30元/月。现有城乡低保人数51573人,2017年度资金预算资金13580万元。

六、项目评审情况

我县城乡低保制度运行管理规范,发放及时高效,目标人群知晓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年2月27日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

平邑县民政局

填报日期:2017.2.21

项目名称

低保科城乡低保金

项目类别

投资类项目 □ 发展类项目 □√

主管部门

平邑县民政局

主管部门编码

项目实施单位

民政局低保科

项目负责人

刘新春

联系电话

13969934896

项目类型

上年原有项目 □√ 新增固定项目 □ 新增一次性项目 □ 其他项目 □

项目期限

年 月 至 年 月

项目资金申请

(万元)

资金总额:

13580

财政拨款:

13580

事业收入:

经营性收入:

其他:

测算依据

及说明(上级文件名称及具体规定)

201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300元/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30元/月。

项目单位职能概述

低保科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管理工作。按照审核、发放城乡低保金;及时录入低保信息,上报各种报表。

3、负责做好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及时核发城市医疗救助资金。

4、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及时核发临时救助资金。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完成民政工作任务。

项目概况、主要

内容及用途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乡贫困居民最低生活的最后一张“安全网”,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1996年,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指导方案》,要求把农村低保作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点来抓。2007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指示,我县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临沂市社会救助办法》、《平邑县社会救助办法》指示,我县逐渐健全低保制度。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低保是一项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要积极纳入低保范围。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城乡低保金

2017年1月

2017年12月

2、

3、

……

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

年度目标

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要积极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严肃清理,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真正保障困难群众的利益。

长期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51573人

13580万元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2017年1-12月

13580万元

成本指标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51573人

13580万元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具体指标

……

……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2017年1-12月

13580万元

成本指标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51573人

13580万元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具体指标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乡贫困居民最低生活的最后一张“安全网”,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3580万元

……

……

项目前三年的实施情况和后三年的预计情况(数量、标准、金额)

我县积极我县积极按照省市要求,积极落实政策,把困难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最重要的工作,争取“应保尽保”,按时积极发放救助资金,2014年-2016年,分别发放资金7447.9万元、9093.8万元、9968.7万元。2017年度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县财政预算资金为1358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

的问题

项目单位

审核意见

(签章)

业务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签章)

财政部门初审

财政部门复审

项目单位填报人:

刘新春

联系电话:

265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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