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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08-czyjs-2018-0104009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重点项目绩效 发布日期 2017-12-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孤困儿童补助金绩效评价报告
孤困儿童补助金绩效评价报告

平邑县民政局

孤困儿童补助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孤困儿童补助金项目

项目单位 平邑县民政局

主管部门 平邑县民政局

评价类型: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联合评价组□

2017年 12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赵福敏

联系电话

0539-2652573

地 址

县政务大厅

邮编

2733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30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29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140

省财政

135

市县财政

160

市县财政

155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288

二、项目绩效情况

评价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100

96

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库建设(1分)

1

1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分)

2

2

3.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2分)

2

2

项目组织

4.制度建设(6分)

6

6

5.档案资料管理(2分)

2

2

6.项目公示(2分)

2

2

项目实施

7.建设内容完成(10分)

10

10

8.项目完成质量(10分)

10

9

9.项目验收(5分)

5

5

10.工程运行管护(5分)

5

4

资金使用

11.资金落实

(10分)

10

10

12.实际支出

(10分)

10

10

13.会计信息质量(5分)

5

5

1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5分)

5

5

实施效果

15.经济效益

(10分)

10

10

16.生态效益

(5分)

5

5

17.社会效益

(10分)

10

10

综合得分

100

评价等次

优秀

三、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一、项目设立的意义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也有一些儿童因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为孤、困境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项目设立的依据

1、《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鲁民【2012】86号)

2、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的通知(鲁民【2012】102号)

3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鲁民【2014】56号)

4、关于印发《平邑县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6】19号)

三、项目具体建设内容

1、补助对象。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困境儿童。

2、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月720元的标准为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为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

发放程序如下:

(1)申请:由儿童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审核: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情况进行逐个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申请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连同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区)民政部门要在入户核实的基础上认真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3)资金发放: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直接发放到儿童本人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账户。困境儿童生活费发放,由儿童或其监护人到银行开户,并把账号提供给民政局,民政局将儿童生活补助金直接拨付到儿童或其监护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3、资金用途和来源

平邑县孤困儿童生活补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省财政厅每人每月补助488元,县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232元。对困境儿童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20元,县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80元。

四、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

2014年至2016年度,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发放范围为我县范围内所有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2014年至2016年度困境儿童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月,发放范围为我县范围内的所有困境儿童,共有孤儿。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困境儿童实行动态管理,随时调整、增减。2014年发放资金253万元,2015年发放资金167万元,2016年发放资金292万元,2017年发放资金290万元

五、2017年度项目预算

2017年度预算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20元,发放范围为我县范围内所有孤儿和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共180人。2017年度困境儿童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月,发放范围为我县范围内的所有困境儿童共400人。总预算资金为300万元,实际发放资金290万元。

六、项目评审情况

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直接发放到其财政补贴“一卡通”账户中,平邑县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困境儿童的生活费补助直接发放到儿童本人或其监护人的银行卡上。确保孤、困儿童生活费及时发放到位。

七、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认真细致的准备、实施和分析,本次孤、困儿童生活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形成较为科学、全面的高标准资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体系表全面评价了项目在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方面的实施情况,对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影响的效益情况,各项指标权重设定基本正确反映了指标内容对整个项目绩效的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和可重复评价性。二是本次绩效评价不仅分析评价了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效益情况,而且为科学使用评价结果,指导今后项目更好开展提供了参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加强建设管理薄弱环节,落实资金问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项目持续健康发展。三是为更好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评定等次为优秀。

八、存在问题

本次孤、困儿童生活费项目绩效评价受制于经验积累等因素,也存在一些不足,正确认识和分析这些不足,有利于今后更好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此次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财政资金拨付较慢。

九、相关意见与建议

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搞好检查及整改,按照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督监管,完善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围绕目标,着眼长运,扎实推进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建设精品优质惠民工程。并在以后项目中,完善报账申请及审批,明确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财务规定拨付资金,费用制度以及文件规定及时入账,按照相关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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