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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08-czyjs-2018-0104007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重点项目绩效 发布日期 2017-12-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平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平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退役军人权益保障资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项目单位 平邑县民政局

主管部门 平邑县民政局

评价类型: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联合评价组□

2017年12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王轲

联系电话

0539-2652766

地 址

平邑县民政局安置办

邮编

273300

项目起止时间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1300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260

其中:省财政

550

其中:省财政

500

市财政

市财政

县财政

750

县财政

760

镇财政

镇财政

村自筹(含以劳折资)

村自筹

实际支出(万元)

1260

二、项目绩效情况

评价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100

89

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库建设(1分)

1

1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分)

2

2

3.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2分)

2

2

项目组织

4.制度建设(6分)

6

5

5.档案资料管理(2分)

2

1

6.项目公示(2分)

2

0

项目实施

7.建设内容完成(10分)

10

9

8.项目完成质量(10分)

10

9

9.项目验收(5分)

5

4

10.工程运行管护(5分)

5

4

资金使用

11.资金落实(10分)

10

9

12.实际支出(10分)

10

9

13.会计信息质量(5分)

5

5

1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5分)

5

4

实施效果

15.经济效益(10分)

10

9

16.生态效益(5分)

5

4

17.社会效益

(10分)

10

9

综合得分

89

评价等次

良好

三、评价报告文字部分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立项

(1)项目的实施依据: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34号),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民【2012】61号)及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山东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暂行办》的通知》(临民{2012}89号),预计2018年退役人员530人,每年4500元。预计经济补助金1300万元。

(2)涉及范围: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义务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用途及绩效目标:按照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来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利,为退役士兵的生活提供保障。

2、项目执行

(1)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

项目已完成。目标在于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全面兑现各项补助政策,促进就业,促进本县稳定发展。

(2)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已于2017年12月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卡发放到退役士兵个人,项目完成质量好。

(3)投资及完成情况

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50万元,县财政拨款750万元。至目前,已拨付资金支付总投资的,即1300万元,未支付资金待项目全部完成时据实拨付。

(4)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由平邑县民政局安置科负责具体实施,强化资金管理措施,严格按照政策进行。

(5)项目执行情况

本项目由平邑民政局安置办负责具体实施。县民政局会同人武部组织做好退伍军人自主就业补助的统计、申报工作,由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中期以及项目结束后,由县民政局组织、配合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绩效跟踪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安置经费(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足额及时发放。一是全面落实退役安置政策,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二是对鼓励地方适龄青年入伍参军有所促进;三是使正在部队服役的现役军人对地方安置政策有所期盼,能起到稳定军心作用,有效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

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经历了一系列渐进式的改革和调整,但与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相比,安置政策仍具有相对滞后性。主要体现在:一是随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简和国有企业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接收退役士兵的安置难度较大;二是现行政策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吸引力不够。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平邑县是兵员大县,仅本辖区平均每年入伍500人左右,安置退役军人450余人,我县是接收自主择业军队退役军人人数多、任务最重的县区之一。在推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工作方面有两个主要问题需要解决。一是进一步出台就业相关优惠政策;二是加大中央资金保障力度。建议切实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享有减免税、工商管理费和教育、招工优先等优惠政策落实到实处。在财政投入上,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偿金标准,同时提高国家和省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资金补助标准。使退役士兵进一步在全社会更加广泛推广,激发广大青年的参军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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