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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08-czyjs-2018-0104004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重点项目绩效 发布日期 2017-12-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高龄津贴补助项目

项目单位平邑县民政局

主管部门平邑县民政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第三方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

2017年12月29日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负责人

巩静

联系电话

2652573

项目地址

平邑县莲花山路西首民政局

项目起止时间

2017年1月-12月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1000万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1628.37

其中:上级资金


其中:上级资金


县财政拨款

1000万

县财政拨款

1628.37

单位自筹


单位自筹


实际支出(万元)

1628.37

二、项目绩效情况

评价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一级

二级

三级

100

99.5

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库建设(1分)


1

1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分)


2

2

3.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2分)


2

2

项目组织

4.制度建设(6分)


6

6

5.档案资料管理(2分)


2

1.5

6.项目公示(2分)


2

2

项目实施

7.建设内容完成(10分)


10

10

8.项目完成质量(10分)


10

10

9.项目验收(5分)


5

5

10.工程运行管护(5分)


5

5

资金使用

11.资金落实(10分)


10

10

12.实际支出(10分)


10

10

13.会计信息质量(5分)


5

5

14.财务管理制度执行(5分)


5

5

实施效果

15.经济效益(10分)


10

10

16.生态效益(5分)


5

5

17.社会效益

(10分)


10

10






综合得分


99.5

评价等次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支出管理科室意见

(签章)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立项

1、项目的实施依据

(1)山东省民政厅 、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为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鲁民〔2013〕64号) 。

(2)临沂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为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的通知》(临民〔2013〕131号)。

(3)平邑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转发临沂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为全省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平民〔2013〕51号)。

2、涉及范围:具有平邑县户籍、年龄在80-99周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贫困老年人。2017年共为12721名高龄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6283700元。

3、用途及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全县的高龄低保老人的生活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得到切实改善。

(二)项目执行

1、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

项目实行按季度发放,每季度中月月底前完成资金的拨付。

2、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高龄津贴的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3、投资及完成情况

项目总资金1628.37万元,县财政配套1628.37万元。到目前,已全部完成。

4、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强化资金管理措施,构筑多层监管防线,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高龄津贴项目有序进行。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设立高龄津贴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并定期不定期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财政资金严格实行县级报账提款制。三是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县级配套资金列入县级财政支农支出预算,创新管理机制。

5、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一季度为11906名高龄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972500元;二季度为12409名高龄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050300元;三季度为12721名高龄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4275300元;四季度为12210名高龄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985600元。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我县高龄津贴制度运行管理规范,发放及时高效,目标人群知晓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高龄低保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改善。评价级次为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高龄津贴信息系统(山东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功能不够完善,录入和审批程序繁琐。二是高龄津贴制度宣传不到位,还有部分群众对这项政策不了解。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一是建议省民政厅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简化录入和审批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高龄津贴制度的宣传力度,确保这项政策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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