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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sydw21--2018-0116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公开目录 重点项目绩效 发布日期 2017-05-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平邑县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2017年度)

填报单位:

平邑县城乡规划局 

    填报日期:2017.5.5

 

项目名称

平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项目类别

投资类项目 □   发展类项目 □

主管部门

平邑县城乡规划局 

主管部门编码

 

项目实施单位

平邑县城乡规划局 

项目负责人

李立 

联系电话

4687900 

项目类型

上年原有项目     新增固定项目 □     新增一次性项目 □     其他项目 □

项目期限

2017年   1月    至    20176  月       

项目资金申请
(万元)

资金总额:

550万 

财政拨款:

550万 

事业收入:

 

经营性收入:

 

其他:

 

测算依据
及说明(上级文件名称及具体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章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情况和规划事业的发展需要适当增加”。 

2)鲁发〔2015〕7号《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项目单位职能概述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全县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城市水资源地保护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乡体系规划编制报批和实施管理;负责村乡规划及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出让转让地块的规划条件及附图;参与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城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城乡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城乡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规费的收缴工作; 参与县域内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前期工作,并负责规划选址。参与城乡规划区内河道流域规划。

(六)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建设用地的选址定点和建筑工程、城乡道路、桥梁、各类管线、城市雕塑、建筑小品、临时建筑等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核发城乡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庄规划区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七)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的规划放线、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八)负责对城乡各类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工程实施情况的规划监督检查,依法认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负责有关规划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九)负责全县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制定城建档案工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资质审查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的科学研究、对外合作和交流工作。 

(十)负责承办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项目概况、主要
内容及用途

2014年平邑县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15年山东省住建厅同意我县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平邑县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到2030年,主要是确定未来15年城市发展方向、建设用地规模、城市定位、近期建设重点等工作;作为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及其他专业专项规划编制的上位规划。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乡规划法确定的法定规划,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各市、县(市)全面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划期限到203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两年内完成规划编制”。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1、《平邑县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2016.5

2017.10

项目绩效目标

长期目标

年度目标

实现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划期限到2030年,指导未来15年城市建设发展。

2017年完成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规划报批工作。

长期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用地规模规模 

2030年达55平方公里

 

县域人口 

 2030年人口达到115-116万人

 

质量指标

 城镇化率

2020年达到56% 

 

时效指标

审批率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率100% 

 

成本指标

 评估费用

100万/次 

每五年需要对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规划只是基础性工作,具体经济效益无法计算. 

社会效益指标

 

 

为居民创造生态、宜居、合理的空间布局,指标无法计算。 

生态效益指标

 

 

有效治理河流水质,增加公共绿覆盖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使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具体指标

社会满意度 

增加群众对规划的参与度、认可度、满意度,到2030年达到90%。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用地规模 

55平方公里 

 

质量指标

城镇化率 

每年增长1.4%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规划只是基础性工作,具体经济效益无法计算 

社会效益指标

 

 

为居民创造生态、宜居、合理的空间布局,指标无法计算 

生态效益指标

 

 

有效治理河流水质,增加公共绿覆盖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使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80% 

群众对生产、生活空间感到舒适 

项目前三年的实施情况和后三年的预计情况(数量、标准、金额)

前三年规划实施顺利,县重点项目严格按照规划落地,规划符合率100%;后三年根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预计评估费用约100万。

其他需要说明
的问题

 

项目单位
审核意见

(签章)

业务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签章)

财政部门初审

 

财政部门复审

 

项目单位填报人:

常林

联系电话:

1516890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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