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czj/2020-000008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财政局 |
| 公开目录 | 重点项目绩效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部门总体绩效评价,用数据落实部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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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了解县医疗保障局2019、2020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县财政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于2020年1月份和10月份分别对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份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通过访谈、调研、实地勘察、资料分析、问卷等方式,摸清部门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 通过评价了解到,平邑县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医疗保险报销结算相对及时,持续着力医疗监管。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该部门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交叉稽核等专项行动,对全县24家定点医疗机构、71家定点零售药店和491家村级卫生室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的核查稽核,追回违规报销金额255.35万元;有序推进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60000余份,进社区16个,进定点医疗机构95家,营造浓厚的医疗保险宣传氛围;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检查力度。2020年1月至9月,县医保局推行医保业务掌上办理,将“窗口办”、“电话办”转变为通过“临沂医保”手机自助办理,其中99家定点药店、24家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功能;该部门通过部门联动、参保比对、审计筛查,对全县53226名贫困人口(含低保、特困人员)全面落实了财政代缴政策,补助资金133065万元,确保了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通过绩效评价体现出医保局在我县贯彻落实医保方针政策和决策、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的措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的成绩。通过反馈评价信息,切实夯实医疗保障工作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完善了内部控制,增强了部门的支出责任,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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