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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sydw15-zbgg-2017-1027003 发布机构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公开目录 信息披露 发布日期 2017-10-2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平邑县财政局国资办邀请审计、评估、拍卖中介机构备案的公告
关于平邑县财政局国资办邀请审计、评估、拍卖中介机构备案的公告

各资产审计、评估机构、拍卖机构:

根据国有资产处置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邑县财政局国资办在国有资产处置中,实行聘请中介机构对所处置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拍卖,实现处置国有资产的最大价值,保证处置方式和程序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备案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邀请备案的机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

2、本次备案时间:一个月(2017年10月27至2017年11月26日),超过时间的不予与备案。

3、本次备案地点:平邑县财政局四楼403室(国资办)

4、本次备案要求: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评估机构为综合性的资产评估机构;

5、本次备案准备材料: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机构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备案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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