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yxsydw15-zbgg-2017-1027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公开目录 | 信息披露 | 发布日期 | 2017-10-2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平邑县财政局国资办邀请审计、评估、拍卖中介机构备案的公告 |
|
|
|
各资产审计、评估机构、拍卖机构: 根据国有资产处置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邑县财政局国资办在国有资产处置中,实行聘请中介机构对所处置资产进行审计、评估、拍卖,实现处置国有资产的最大价值,保证处置方式和程序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备案事项说明如下: 1、本次邀请备案的机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 2、本次备案时间:一个月(2017年10月27至2017年11月26日),超过时间的不予与备案。 3、本次备案地点:平邑县财政局四楼403室(国资办) 4、本次备案要求: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评估机构为综合性的资产评估机构; 5、本次备案准备材料: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机构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10月26日 |
|
附件【备案协议.docx】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