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23-ywgz1-2017-1218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
公开目录 | 空气质量状况 | 发布日期 | 2017-08-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县级初验公示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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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县级初验公示 2016年,我县申请中央专项环保资金4870万元,用于农村废弃汪塘治理、湿地、社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和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该项目严格按照中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招投标、监理、施工、财务资金管理。工程内容包括:汪塘整治、湿地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社区污水处理站、管网建设。 2017年7月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基本完成。自2017年8月10日起,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共同开始对该工程进行县级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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