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
批次 |
类别 |
年代 |
详细地点 |
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
备 注 |
1 |
南武城故城 |
第七批国保 |
古遗址 |
东周-北齐 |
郑城镇南北武城 |
保护范围:以故城东北城门中心(东经117度37分20.1秒,北纬35度11分27.3秒)为基点,南到苍山,东到曾皙墓东的水泥路,西到曾子山,向北400米的方形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 462万平方米。由保护范围向外延伸2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
国发〔2013〕13号 |
2 |
皇圣卿阙、功曹阙 |
第七批国保 |
古建筑 |
东汉 |
县城莲花山公园内 |
保护范围:以功曹阙为基点,向东60米,向西20米,向南40米,向北40米的方形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西、南至公园的外墙,北到连接内外环至莲花山顶的东西路,东到内环西路。 |
国发〔2013〕13号 |
3 |
铜石遗址 |
第二批省保 |
古遗址 |
新石器时代、商、周、汉 |
铜石镇铜石村 |
保护范围:以石渠北端为基点,北到浚河,南到东西向的生产路及大沟,向东220米、向南420米的方形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50米的范围内。 |
鲁政发【1992】77号 |
4 |
北池遗址 |
第二批省保 |
古遗址 |
新石器时代、夏、汉 |
铜石镇北池村 |
保护范围:以进村的大门为基点,西到南北大路,北到进村的东西路,向东80米、向南320米的方形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50米。 |
鲁政发【1992】77号 |
5 |
颛臾故城遗址 |
第二批省保 |
古遗址 |
春秋、汉 |
柏林镇固城村北,贾庄村西南。 |
保护范围:以故城东北角(东经117度47分33.9秒,北纬35度28分50.9秒)为基点,南到董泗路,东到制麦河东岸,向西720米、向北120米的方形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50米的范围内。 |
鲁政发[1992]77号 |
6 |
蔡庄遗址 |
第三批省保 |
古遗址 |
新石器时代至汉 |
经济开发区蔡庄村 |
保护范围:以遗址东北角为基点,东到兴水河东岸,北到日东高速公路,向西520米、向南620米的方形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50米的范围内。 |
鲁政发【2006】136号 |
7 |
左宝贵衣冠冢 |
第三批省保 |
古墓葬 |
清 |
地方镇利民村 |
保护范围:北到东西向的水泥路,南到小河,向到院墙、东到南北水泥路。建设控制:由保护范围外延50米。 |
鲁政发【2006】136号 |
8 |
南武阳故城 |
第四批省保 |
古遗址 |
汉至唐 |
仲村镇昌乐村 |
保护范围:以故城西北角为基点,向东550米,向西50米,向南650米,向北50米的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四周延伸100米。 |
鲁政发【2013】204号 |
9 |
邱舆故城 |
第四批省保 |
古遗址 |
东周 |
丰阳镇南埠庄村 |
保护范围:以故城东北角为基点,向西560米,向东60米,向北60米,向南410米的方形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100. |
鲁政发【2013】204号 |
10 |
富饶庄墓群 |
第四批省保 |
古墓葬 |
宋 |
温水镇富饶庄村 |
保护范围:以墓群东北角电机房东北角1米为基点,向西100米,向南100米的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100米。 |
鲁政发【2013】204号 |
11 |
毓秀山鲁王墓 |
第四批省保 |
古墓葬 |
明 |
白彦镇小山后村 |
保护范围:以鲁悼王墓为基点,向东100米,向西50米,向南50米,向北50米的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50米。 |
鲁政发【2013】204号 |
12 |
九间棚 |
第四批省保 |
古建筑 |
清 |
地方镇九间棚村 |
保护范围:以旧址石棚西南角为基点,向北50,向东150米,向西30米,向南20米的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
鲁政发【2013】204号 |
13 |
平邑清真寺 |
第四批省保 |
古建筑 |
明清 |
县城文化路中段 |
保护范围:以清真寺东大门中心为基点,向东50米、西80米、南50米、北50米的方形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伸50米的范围内。 |
鲁政发【2013】204号 |
14 |
苏家崮战斗烈士陵园 |
第五批省保 |
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 |
1944 |
郑城镇西岭 |
保护范围:以革命烈士纪念碑南侧中心为基点,向北120米,向西65米,向东65米,南至东西大路南侧路沿石。建设控制地带: 以革命烈士纪念碑南侧中心为基点,向北170米,向西115米,向东115米,向南120米的方形范围内。 |
鲁政发【2015】142号 |
15 |
故县故城 |
第五批省保 |
古遗址 |
东周、汉 |
郑城镇故县村 |
保护范围:以城址西南角为基点,向南50米,向东430米,向北400米,向西70米的方形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以城址西南角为基点,向北450米,向西120米,向东480米,南至东西向生产路的方形范围内。 |
鲁政发【2015】142号 |
16 |
西张庄孟子祠 |
第五批省保 |
古建筑 |
清 |
平邑街道办西张庄村 |
保护范围: 以大门口西端为基点,向北50米,向西8米,向南26米,南至东西大路南侧路沿石。建设控制地带:以大门口西端为基点,向北90米,向西28米,向南30米,向东50米的方形范围内。 |
鲁政发【2015】142号 |
17 |
九龙宫观音殿 |
第五批省保 |
古建筑 |
明 |
柏林镇龟蒙景区龟蒙顶西南。 |
保护范围:以观音殿西南角(东经117°49′33″、北纬35°34′1″)为中心,向东30米,向西5米,向南5米,向北30米的矩形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以观音殿西南角为中心,向东50米,向西30米,向南40米,向北60米的矩形范围。 |
鲁政字[2015]142号 |
18 |
南武阳城旧石器遗址 |
第三批市保 |
古遗址 |
旧石器时代 |
仲村镇南屯东北 |
保护范围400万平方米:以遗址西南角南屯村东南东西向水泥路与水沟的交汇处(东经117°38′47.3″,北纬35°33′56.3″)为基点,向北2000米,向东200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四周外延100米范围内。 |
临政发(2011)48号 |
19 |
邱上北墩遗址 |
第三批市保 |
古遗址 |
龙山、商周汉 |
地方镇邱上村北 |
保护范围5万平方米:以遗址保护标志碑(东经117°52′26.5″,北纬35°24′40.2″)为基点,向北50米,向西50,向东150米,向南20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四周外延100米范围内。 |
临政发(2011)48号 |
20 |
堡前庄遗址 |
第三批市保 |
古遗址 |
龙山、商周汉 |
温水镇堡前庄村北 |
保护范围10800平方米:以遗址中心水渠与东西小路交汇处(东经117°45′04.0″,北纬35°26′45.4″)为基点,向北45米,向西20米,向南60米,向东50米的范围内 |
临政发(2011)48号 |
21 |
城子遗址 |
第三批市保 |
古遗址 |
周、汉 |
流峪镇城子村 |
保护范围4000平方米:以遗址的西南角距机井5米处(东经117°34′20.0″,北纬35°23′23.1″)为基点,向北50米、向东80米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四周外延100米范围内 |
临政发(2011)48号 |
22 |
洼子地遗址 |
第三批市保 |
古遗址 |
龙山、商周汉 |
流峪镇洼子地村 |
保护范围15万平方米:以遗址中心生产路拐弯处东南角东经117°34′08.6″,北纬35°26′28.2″)为基点,向北150米,向东250米,向南150米,向西250米的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四周外延100米范围内 |
临政发(2011)48号 |
23 |
摩天岭石塔 |
第三批市保 |
古建筑 |
金 |
柏林镇巩固庄西 |
保护范围600平方米:以石塔基座的西北角(东经117°46′26.8″,北纬35°31′23.1″)为基点,向北10米,向东10米,向西10米,向南2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从保护范围四周外延30米范围内。 |
临政发(2011)48号 |
24 |
岳家村遗址 |
第四批市保 |
古遗址 |
大汶口、周汉 |
卞桥镇岳家村西北 |
保护范围14400平方米:以遗址的东北角为基点(东经117°52′27.0″,北纬35°27′46.2″),东到资邱河,北到水沟,向西120米,向南120米的方形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28900平方米:从保护范围四周向向西,向南延伸50米的范围内。 |
临政字(2014)200号 |
25 |
李家村遗址 |
第四批市保 |
古遗址 |
龙山、岳石、周汉 |
铜石镇李家村东北 |
保护范围24000平方米:以遗址东北角断崖为基点(东经117°45′47.6″,北纬35°12′12.7″),向东10米,向西110米,向南190米,向北1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46800平方米,由保护范围四周延伸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
临政字(2014)200号 |
26 |
南锅泉遗址 |
第四批市保 |
古遗址 |
大汶口、龙山 |
铜石镇南锅泉村东北 |
保护范围3000平方米: 以遗址的西南角为基点(东经117°42′03.7″,北纬35°24′43.5″),向东40米,向西10米,向南10米,向北5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30米。 |
临政字(2014)200号 |
27 |
曾皙墓 |
第四批市保 |
古墓葬 |
春秋 |
郑城镇南武城村东北 |
保护范围11000平方米,以曾皙墓碑为基点(东经117°37′34.8″,北纬35°11′27.9″),向东50米,向西50米,向南80米,向北3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21000平方米:由保护范围四周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
临政字(2014)200号 |
28 |
彭氏家庙 |
第四批市保 |
古建筑 |
清 |
温水镇西围沟村 |
保护范围1800平方米,以戏台东南角为基点(东经117°43′39.7″,北纬35°28′32.1″),向西30米,向北60米的方形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20800平方米:从保护范围四周外延50米范围内。 |
临政字(2014)200号 |
29 |
林氏古宅 |
第四批市保 |
古建筑 |
清 |
温水镇元郭村 |
保护范围6000平方米,以古宅东北角为基点(东经117°42′23.7″,北纬35°30′03.1″),向西60米,向南100米,四周巷子以内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32000平方米:从保护范围四周外延50米范围内。 |
临政字(2014)200号 |
30 |
谢氏古宅 |
第四批市保 |
古建筑 |
明 |
平邑镇保定庄 |
保护范围600平方米:以古宅院墙西南角为基点(东经117°36′03.8″,北纬35°28′36.1″),向北30米,向东2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15600平方米:从保护范围四周外延50米的范围内。 |
临政字(2014)200号 |
31 |
玉皇城遗址 |
第四批市保 |
古遗址 |
周、汉 |
柏林镇玉皇城西北 |
保护范围8350,以遗址东南角为基点 (东经117°46′55.7″,北纬35°34′35.7″)西到拦水坝,北到土台基部,东到南北向的生产路,南到民房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四周延伸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
临政字(2014)20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