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whgdxwcbj/2022-000005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市场推广 | 发布日期 | 2022-05-0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公示平邑县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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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各镇街、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材料组织筛选,并邀请专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了评审。经研究,共推荐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项和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3人。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2年5月3日至2022年5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受理单位提出。异议书须写明项目名称、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匿名或在公示期外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平邑县平安路临商银行办公楼19楼1919室 联系电话:0536-2096101 电子邮箱:pylya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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