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社会公益事业 >> 教育信息 >> 职业教育 >> 正文
索引号 pingyijytyj/2018-0000161 发布机构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职业教育 发布日期 2018-11-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服务指南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

二、办理依据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

四、办理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

五、申请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监护人签字;

(二)临沂市职业中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

(三)学生学籍卡片或注册底册复印件;

(四)学业成绩证明。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到转入、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临沂市职业中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

(二)转入、转出学校到县、市教育局备案;

(三)转出学校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作转出,上传佐证材料,县、市教育局审核;

(五)转入学校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作转入,县、市教育局审核后调档;

(六)跨市、跨省转学,需到相应的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备案。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4211286。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