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ytyj/2018-000015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职业教育 | 发布日期 | 2018-11-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更改专业服务指南 |
|
一、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更改专业。 二、办理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 四、办理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更改专业。(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一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 五、申请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监护人签字; (二)学校申请报告。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到学校提出申请报告; (二)学校同意变更,由学校写出变更证明材料,报县、市教育局备案; (三)学校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提出申请,县、市教育局审核;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4211286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