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ytyj/2018-000015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职业教育 | 发布日期 | 2018-11-29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等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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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等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 (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6〕13号); (三)《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举办学校及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20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银花路与滨河东路交汇处。 四、办理条件 “三二”连读、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等。 五、申请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其监护人签字; (二)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三)因病休学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学诊断证明及建议休学证明; (四)学生因服兵役休学的需提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五)转学的提交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的正式文件; (六)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七)学校正式文件,说明原因; (八)《山东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有关情况变更审核表》。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二)学校提供事项相关材料; (三)学校到市教育局审核; (四)学校到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4211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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